交流发言

北京市水务局杨进怀副局长交流发言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9-06-17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依法履职  严格执法
不断提升人为水土流失监管水平
北京市水务局
        2018年,北京市按照“切实把水土保持工作重心转到监管上来,在监管上强手段、在治理上补短板”的工作部署,结合落实“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关要求,强化人为水土流失监督执法,取得明显成效。现汇报如下:
        一、创新手段,严格管理。一是实行事先告知管理制度,建设单位在申请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时,水务部门出具该建设单位历史项目清单及其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落实情况,告知其应履行的水土保持义务,督促其依法落实水土保持相关规定。二是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全过程数字化监管,利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系统,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数据填报、防治责任范围上图、土石方月报、监测报告报送、验收报备等工作,实现了建设项目全过程信息化管理。三是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市水务局印发了《北京市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北京市水行政处罚若干规定》等相关文件,为落实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规范水土保持执法程序、认定违法情节、确定处罚额度提供了依据,为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开展水土保持执法工作提供了保障。
        二、有法必依,强化检查核查。一是严格双随机监督检查,以批复水土保持方案的所有建设项目为基数,实行“双随机”检查,同时加强重大项目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杜绝“选择性执法”,做到公开公正执法。二是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依托4期0.8米高分辨率遥感影像,解译出疑似违法项目图斑1000余个,全市投入2000人次,对疑似违法项目进行核查,实现“天地一体化”监管,增强了监督检查工作的针对性,提高了工作效率。三是创新工作机制,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加强跟踪检查和核查,组织完成900余个建设项目跟踪调查、180余个项目征占地面积核查、200余个项目监测报告情况核查、202个项目自验核查,第三方单位在工作过程中发现疑似违法行为立即反馈委托部门,提高了监督检查的覆盖率和违法项目查处率。
        三、严格执法,违法必究。一是加大违法项目立案查处力度,以“未批先建、未批先变、未验先投、未批先弃、未缴纳补偿费、未报送监测报告”等违法行为为重点,对检查、核查中发现的违法建设项目及时立案查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某集团公司的某公路项目已开工建设但未报送水土保持监测情况,按照《北京市水土保持条例》的规定,我局对该公司处以1.5万元的罚款。2018年市级结案68起,罚款239.5万元,处罚金额是2017年的4.2倍。处罚信息全部进入市级统一信用体系,并在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公示。二是加大重点项目和重点单位的执法力度,在查处某项目“未批先弃”违法案件时,市水务局组织有关单位现场督办,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恢复原状,并处以89万元罚金,建设单位已按要求缴纳罚款。另外,在检查某公司建设项目并梳理该公司历史项目时,发现该公司有7个建设项目存在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即投产使用的行为,监督执法人员对7个“未验先投”项目集中立案查处。由于该公司按期补报了验收材料,具有从轻处罚情节,我局对该公司7个建设项目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35万元的行政处罚。针对违法项目较多的单位,集中对其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增强了水土保持执法的威慑力。
        四、履职尽责,形成良好社会氛围。一是通过送法上门、严格执法、强化宣传等措施,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法律意识明显提高。建设单位积极落实并制定水土保持企业标准和内部规定,北京市电力公司、首发集团、公联公司、恒大集团等建设单位制定了内部水土保持相关制度,并量化到工程建设相应环节中,主动做好人为水土流失防治。特别是北京电力公司正在组织制定电力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企业标准,进一步细化水土保持工作要求。二是建设单位主动履行水土保持义务,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基本做到了全覆盖,大兴新机场、京雄铁路、延庆冬奥会和世园会等重大建设项目均缴纳了补偿费。建设单位主动缴费率达到了52%,同比增长105%。水土保持设施自验报备数量显著上升,全市402个建设项目自验报备,是上一年同期的3.6倍。
        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特别是陆部长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着力提升水土保持社会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以人为水土流失监督执法为重点,加强部门联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提升北京市水土保持规划建设和行业监管水平,为首都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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