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水利厅交流材料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2-07-08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西藏自治区水利厅
(一)突出做好水土保持监管工作。印发《西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方案评审第三方单位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方案审批。推进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线上审批服务,确保除涉密项目外,所有项目均通过线上受理。全年共受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1251个,行政许可水土保持方案项目1246个,不予许可水土保持方案项目5个。印发《西藏自治区2021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方案》。全年完成289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登记工作,对53个可能存在水土保持问题的生产建设项目开展验收核查。制定《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管理办法(试行)》,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细化考核指标及考核内容,制定《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评估方案》。主动与税务部门的对接,完善征管办法,扎实推进补偿费划转相关工作。全年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3.81亿元(自治区级2.848亿元,地市级0.563亿元)。
(二)做好水土保持生态项目治理工作。积极争取资金,2021年落实水土流失治理工程投资2.39亿元,全年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82.72平方公里。完成《西藏自治区2016-2020年实施<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情况自评报告》,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核上报水利部。配合完成规划评估现场复核工作,我区考核结果为良。按时向水利部上报我区水土保持率现状值及分阶段目标值,确定我区水土保持率现状值为92.14%,2025年水土保持率为92.16%,2030年为92.22%,2035年为92.27%,2050年为92.49%,已通过水利部复核确认。
(三)做好水土保持监测信息化创新工作。开展省级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准确掌握因土地利用变化、植被盖度变化、水土保持措施变化、人为扰动变化等因素引起的水土流失变化情况,为科学制定水土流失防治对策提供准确依据。完成2021年省级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任务,共涉及53个县、106.43万平方公里,最终成果已上报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长江水利委员会和海河水利委员会。超额完成2021年度水利部下发的疑似存在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扰动图斑核查任务,认定不合规项目218个,查处违法违规项目218个,查处率达到100%。利用高分遥感影像、无人机等信息化手段对10个生产建设项目和4个当年新建的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开展信息化监管,发现问题27个,提出监管建议27条,监管成果全面应用于监督管理。完成2021省级2次加密遥感影像解译及疑似违规图斑解译及系统部署,累计完成21个县(区)96个疑似违法违规图斑下发和系统部署。
(四)做好水土保持基础支撑工作。发布《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公报(2020)》。编制完成《西藏自治区“十四五”水土保持规划》,正在推进报批工作。制定并印发《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面向全社会征集水土保持方案评审专家,目前已征集160余人。完成林芝马崩弄巴沟、日喀则鲁孜沟小流域监测站点2020年度监测数据整编上报及审核工作。积极与水利部水保司、太湖流域管理局、上海市水务局、浙江省水利厅、江苏省水利厅开展援藏对接工作,并召开座谈会,汇报西藏水土保持工作,细化援助方案。
(五)全面加强水土保持宣传。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世界环境日、水土保持法施行纪念日以及宪法宣传日,在全区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水土保持宣传教育,有效引导社会各界聚焦水土保持工作,全面提高群众的水土保持意识。持续深入开展水土保持“四进”宣传活动,先后在江苏中学、拉布普乡完全小学和白村村委会开展水土保持宣讲活动,通过以监督检查带宣传的方式,对8个生产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发放各类宣传资料800余册(份)。
(一)严格人为水土流失监管。一是大力推进人为水土流失遥感监管,充分运用卫星遥感、天地一体化监管、无人机航测、“互联网+”等多种手段,提升监督检查水平和效率,加大整改和处罚力度,形成威慑。二是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自主验收,同时加大对已报备项目的验收核查力度。三是严格方案审批,强化水土保持方案刚性约束。四是开展水土保持履职督查工作,加强水土保持责任追究和信用监管力度。
(二)加快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一是抓好项目储备,扎实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明确责任表、时间表、进度表,及时下达工程建设任务和投资,力争项目尽早开工建设,全面完成年度新增水土流失治理任务。二是加强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论证和审查把关。三是完成水土保持“十四五”专项规划报批工作。四是做好“十三五”规划考核评估工作。
(三)不断提升水土保持监测信息化水平。一是持续开展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二是继续推进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和国家重点治理工程“图斑精细化”管理工作。
(四)通过宣传引导公众聚焦水土保持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水土保持“进学校、进党校、进农村、进工地”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水土保持舆论氛围。
(五)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开展培训,切实增强水保部门准确理解、把握和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能力,不断提升水土保持管理人员专业技术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