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面交流

山西省水利厅交流材料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2-07-08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治理水土流失 改善生态环境

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山西省水利厅

山西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水土保持重要指示重要讲话精神,在水利部大力支持和有力指导下,2021年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840.24平方公里,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2022年各项工作开局良好,进展顺利,成效明显。

一、2021年主要工作成效

(一)高质量谋发展

编制了《山西省水土保持“十四五规划”》《山西省黄河流域淤地坝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山西省黄河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十四五”实施方案》;指导朔州市右玉县制定印发《右玉县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从加强顶层设计入手,紧扣高质量发展,规划引领、标准规范,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全省“十四五”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

(二)高标准抓治理

按照“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的治理思路,全年建设淤地坝56座,治理坡耕地16.96万亩,实施了40个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和5个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特别是在水保司的指导下,高标准完成了水利部党组在岢岚县实施的“我为群众办实事”水保项目,通过核桃园提升改造、高陡边坡改造、村容村貌改善,既增强了水土保持功能,又促进了群众增产增收、消除了村民安全隐患、改善了人居环境。

(三)高起点强监管

以黄河流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深入开展水土保持监管“百日行动”,集中整治黄河流域2012个水土保持违法违规项目,复核扰动图斑5232个,对1155个违法违规项目依法进行查处。通过向违法违规企业主管部门发履职提醒函,联合检察部门召开公开听证会等,有效推动了问题整改,拓展了水土保持监管内涵,全方位加强水土保持行业监管。

(四)高站位保安全

将淤地坝安全度汛纳入整体防汛体系,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部门岗位责任制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厅级领导分组包市,落实“三个责任人”并向社会公示,层层压实责任。汛前筹措省级资金341万元,完成大中型淤地坝风险隐患排查,形成一坝一单下发有关市县认真整改;落实淤地坝管护经费1200万元,加强了淤地坝日常管护,成功应对了山西有气象记录以来最强秋汛,淤地坝无一垮坝.

二、2022年重点工作举措

今年,山西水保工作将深入贯彻全国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水利部《推动黄河流域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紧盯重点,狠抓落实,确保安全,完成3670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治理任务和其它各项年度重点任务。

(一)盯住水土保持监管抓落实

继续开展水土保持监管“百日行动”,联合省检察院部署开展打击水土保持违法行为、保护黄河中游生态环境专项行动,紧盯重点行业、重点项目,按照“管行业、管生产、管建设必须管水保”的要求,督促自然资源、交通、能源、铁路、民航等生产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作用,推动2019-2021年遥感监管发现问题整改清零。截至目前,已经完成了792个问题的整改。

(二)咬住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进度抓落实

2022年淤地坝新建、坡耕地治理、小流域综合治理等水保重点建设计划已全部按时分解下达各市。在前期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水土保持工程项目建设的通知》《关于做好水保重点项目调度工作的通知》的基础上,通过月调度、季通报和点对点督导等方式,重点抓好项目进展,确保年底前水保重点项目进度达到80%。同时,指导各地提前谋划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统筹做好明年的项目储备。

(三)抓住高质量发展主线抓落实

制定《山西省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5)》,做好市县级水土保持率目标值确定分解工作,制定《山西省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淤地坝工程建设管理细则》,落实省财政淤地坝管护经费1200余万元,全力推动右玉县全国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起始年建设,带动做好全省2022年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工作,将淤地坝管理信息纳入全省“水利一张图”,全面推广淤地坝智能巡检APP,全方位推动全省水土保持工作提档升级。

(四)守住安全底线抓落实

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四预”措施,压实责任链条,积极开展淤地坝除险加固和水毁修复,34座淤地坝除险和379座水毁淤地坝修复全部完成。汛前开展淤地坝安全隐患自查,排查发现的331个隐患问题,已整改完成314个,其他17个问题将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由厅领导带队,组成7个工作组,分赴各市检查督导淤地坝度汛准备工作,将压力传导到基层,责任落实到岗、到人。积极推进淤地坝监控监测设备配备和信息化管理试点。启动50座淤地坝的除险加固,安排开展2023年73座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前期工作。

(五)拧住效能提升抓落实

制定《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推进机制》,建立4个清单和8项工作机制,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纳入省政府“13710”督办系统,持续转变作风,提升工作效能。优化水土保持监测站点布局,启动7个监测点升级改造,抓好年度省级水土保持动态监测、生产建设项目监管和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监管,充分运用遥感影像、无人机等现代科技手段,提升监测能力和监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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