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面交流

河北省水利厅交流材料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2-07-08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强化监管 科学防治

推动全省水土保持工作高质量发展

河北省水利厅

2021年,在水利部的正确领导下,我省认真贯彻全国水利工作会议和水土保持会议精神,全面强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科学推进水土流失治理,整体提升水土保持监测评价水平,扎实推动新阶段水土保持工作向高质量发展,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年度工作任务。

一、2021年工作成效

(一)全面完成年度规划治理任务

全年共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238.79平方公里,超额完成2150平方公里的平均年度规划任务。2021年水土保持率为78.46%,现有水土流失面积40315.26平方公里,较2020年减少682.2平方公里,减幅为1.53%。组织开展2021年度河北省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工作,将全省13个市和雄安新区的评估结果报省政府同意后通报各市政府,对排名靠后的市政府起到了很大的触动和促进作用。

(二)重点工程建设取得突破

针对“十三五”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任务完成率低的问题,提前行动,逐一沟通督导脱贫县用好现有整合政策,落实资金确保完成水保约束性任务,全年落实中央投资17912万元,下达治理任务575平方公里,均超出国家下达计划。截止12月底,完成中央投资17701万元、占计划的98.8%,完成治理面积575平方公里,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13个。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对8个有重点工程的设区市开展重点工程督查、项目稽察和信息化监管,下发整改意见,规范建设程序,保证工程质量。

(三)依法强化水土保持全过程监管

推进水土保持方案“不见面审查审批”和承诺制管理,全省共审批水土保持方案3768个,其中按照承诺制管理规定审批水土保持方案2184个。完成26个开发区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工作。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4759次,对20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开展质量抽查。与北京联合开展密云水库上游潮白河流域水土保持强监管专项行动,检查168个生产建设项目。全年共出具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回执1169个。对13个市和雄安新区水利和行政审批部门的水土保持监管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并下发督查意见。开展三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遥感监管,查处违法违规项目1085个。对2019、2020年遥感监管发现的违法违规项目整改开展回头看,全部完成5906个违法违规项目整改工作。2021年违法违规项目整改实现动态清零。

(四)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体系进一步完善

落实年度监测站点经费315.5万,对14监测站点进行升级改造,持续提升自动化监测水平。完成全省2020年度监测数据整编。完成2020年度全省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汇总,发布2020年度河北省水土保持公告,公布全省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全面应用国家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及时督导规范录入各类水土保持数据,不断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五)稳步推进水土保持基础工作

积极开展示范创建,涉县后池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被命名为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张北~雄安特高压交流输变电工程、陕京四线输气管道工程、张呼铁路工程被命名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制定发布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规程、河北省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技术标准两个地方标准。

二、2022年主要工作

一是科学推进水土流失治理。印发河北省水土保持“十四五”实施方案、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2021-2025年实施方案,明确“十四五”治理规模和重点任务,将“十四五”治理任务落实到各市,将2022年度2150平方公里治理任务分解下达至市县。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资金和任务全部落地实施,其中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28个,按照水利部要求开展重点工程信息化监管工作。5月31日印发了《河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的实施意见》,拟会同省财政厅选取5-8个县开展试点。开展了市县水土保持率目标值确定工作,计划6月底前分解落实到市县。印发了2022年度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考核评估方案,加强季度过程考核,考核评估结果通报各市政府并纳入全省河湖长制考核。

二是提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能力。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总结经验,完善了全省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工作方案,拓展了区域评估覆盖面。印发了年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方案、监管履职情况督查方案,开展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和监管履职督查工作。抽取100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开展了质量抽查工作。部署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常态化遥感监管任务,省级加密二期,组织市县按时完成现场复核认定、查处和整改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省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制度体系,压实各行业水土保持监管责任。大力推进生产建设项目告知承诺制监督管理和水土保持信用监管。

三是持续推进监测和信息化工作。规范水土保持监测站点运行管理,完成2021年度监测数据整编。配合水利部做好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和国家重点监测站点建设。开展好水土保持监测设备计量检定试点工作。组织开展2022年全省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发布河北省水土保持公报。

四是大力开展宣传示范创建。指导围场县、涉县申报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赤城县、行唐县申报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创新宣传方式,与河北新闻网合作组织开展水土保持随手拍和系列直播活动,第一期节目直播点击量达160万余次,效果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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