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面交流

广东省水利厅交流材料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2-07-08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22年全国水土保持工作会议材料

广东省水利厅

我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刻理解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本质意义和内涵要求,以提升我省水土保持治理能力和水平为目的,按照“851”广东省水利高质量发展蓝图的任务和要求,统筹有序地全面推进水土保持各项工作落实。

一、2021年重点工作成效

省委、省政府对我省水土保持工作高度重视,将水土保持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内容统筹推进,主要领导同志多次对水土保持工作作出批示指示,并在省政府常务会议上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均积极采取有效措施,2021年度我省水土保持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配套制度不断完善。印发实施《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广东省水利厅关于企业投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检查办法(试行)》《广东省水利厅行政检查实施办法》《广东省水土保持生态治理设计指南(试行)》等,全面落实依法行政要求,进一步规范水土保持技术标准,理顺水土保持行政检查和违法项目查处的权责关系,加强对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承诺制审批方案等工作事项的监管。

(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取得新成效。开展韩江流域崩岗调查和重点治理区域小流域调查,对全省水土流失重点区域、类型、强度和变化情况进行分类,完成了省、市两级水土保持率2050年远期目标值和2025年近期目标值的分解与确认工作。结合土地整治、乡村振兴、全省绿化行动等工作,不断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2021年全省完成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808.34平方公里,完成8宗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为保证治理面积真实有效,全面落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图斑矢量化,连续四年做到全省水土流失治理面积一张图。探索推进我省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2021年我省新增生态清洁小流域12个。根据2021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我省水土流失面积较上年净减少265.93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由2020年的90.12%提高至90.27%。

(三)人为水土流失监管取得新突破。开展卫星遥感常态化监管。组织编制卫星遥感监管规范流程和标准,开展三期省域人为扰动卫星遥感图斑核查,对6198个疑似违法违规图斑进行复核,对1288个违法违规项目全部完成查处。

(四)落实全过程监管。随机抽取核查不低于10%的承诺制审批水土保持方案、不低于20%的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项目,并委托第三方对抽查发现问题的项目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部复核。执行信用监管。严格执行生产建设项目监测评价“绿黄红”三色制和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两单”制度,2021年将全省58家水土保持市场主体全部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并纳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坚持从严执法。从严打击水土保持违法行为,2021年全省共立案查处128宗,结案67宗,罚款1613.79万元。

(五)水土保持保障措施进一步强化。加大财政资金保障。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全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约束性任务清单,优先安排资金。建立水土保持生态补偿制度,拓宽水土流失治理投入渠道。加强考核体系建设。将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列入省级年度考核事项清单,将水土保持相关指标纳入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和河长制湖长制考核。加强技术支撑能力。推进我省“智慧水保”建设,构建水土保持审批、监管、治理、监测数据“一张图”,初步实现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在线监管,实现时空数据“一库一源”,完成平台国产化改造,并初步实现与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对接。

二、2022年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

(一)印发《广东省水土保持“十四五”实施方案》。明确我省“十四五”期间水土保持发展的目标任务、总体布局、重点任务和重点举措等。

(二)完成全省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865平方公里(含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治理426平方公里)治理任务。重点做好重点工程督查,结合图斑精细化强化全过程监管,确保年底工程进度、质量和效益。积极推进出台我省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地方标准,打造具有广东特色的生态清洁小流域。

(三)利用遥感监管实现精细化管理。做好全省三期生产建设活动卫星遥感监管全覆盖和现场复核工作,按照“核、认、查、改”抓好2022年度违法违规项目整改销号的同时,严抓全省2019—2021年遥感监管未整改和整改不到位的历史积案的“清零”。利用卫星遥感监管和动态监测项目的实施,提升我省水土保持精细化管理水平。

(四)实现生产建设项目全链条监管。严格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开展水土保持方案质量检查,省级抽取市、县两级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部门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检查,检查总数不少于200个;各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检查,检查比例不低于2021年至今本级审批水土保持方案数量的20%。对监督检查中提出整改要求的项目,委托第三方对整改意见落实情况进行全面复核。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项目,按不少于20%的比例进行核查。常态化开展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对人为水土流失情况实施有效监控。全面推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依法纳入信用管理,实行联合惩戒。

(五)打造广东省智慧水保平台建设亮点。构建水土保持智预平台,模块建设涵盖方案审批、监督检查、项目监测、验收报备、动态监管、智能感知、智能预警、综合治理、目标考核、水保学会、公众服务等内容。实现准实时的扰动图斑自动提取、自动解译、图斑智能对比、智能判别、审批辅助、智能提醒、现场感知等。规范数据流动和工作流转,多渠道构建预警、预报信息。运用数据库技术和网络技术,实现工作情况一键统计。逐步打造完成以海量数据在平台、智能解译在后台、业务服务在云端、核查检查在现场、各级应用在身边等服务模式的智慧水保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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