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面交流

上海市水务局交流材料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2-07-08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开拓创新 狠抓落实

扎实推进上海市水土保持工作

上海市水务局

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是推动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的起步之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生态文明理念,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水土保持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开拓创新、狠抓落实,水土保持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推动了本市水土保持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良好开局,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1年工作成效

(一)强化顶层设计,落实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明确水保工作目标值。结合上海市水土流失现状,明确上海市2025年、2030年、2035年水土保持率分阶段目标值分别为98.25%、98.30%和98.45%。二是开展目标责任考核。制定《上海市2021年度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方案》,对各区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评,结果经市政府审定后通报各区政府。三是完成对口支援任务。印发《上海市水务局2021年对口支援西藏水土保持工作方案》,对接对口支援需求,开展专题视频培训,组织现场考察交流,提升援受双方工作水平。

(二)规范方案审批,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提升方案编制质量。印发《上海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指南》,推行方案评审专家打分机制,进一步规范本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要求和专家评审流程。二是推进水保区域评估。印发《上海市水务局关于推行开发区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工作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推进区域评估(成功试点2个区域),对完成区域评估范围内的项目实行备案制管理,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三)加强监管力度,遏制水土流失

一是完成3次遥感监管。对疑似违法违规图斑进行现场复核、查处和整改,认定违法违规项目221个,整改率93%,其中水利部下发的违法违规项目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二是落实全覆盖检查。印发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和通知,累计派出440人次,对190个在建项目开展现场检查,印发117份监督检查意见,督促整改问题300余项。实现市批项目现场检查率100%、区批项目现场抽查率不低于10%。

(四)坚持系统治理,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

一是强化示范引领。推进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莲湖村和金山区漕泾镇水库村两个生态清洁小流域被水利部认定为“2021年度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结合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启动全市15个示范点建设。二是加快面上推进。各区完成“十四五”分年度计划编制,完成“一区一图、一流域一图、一示范点一图”梳理。在2020年完成9个治理单元基础上,2021年各区再完成12个治理单元,完成治理的小流域面积已达80平方公里。三是加强服务指导。开展建设导则研究、考核机制研究,具体指导各区具体项目的设计、管理和考核工作的开展。制定印发考核细则,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引导各区有序推进工作任务。

(五)提升业务水平,夯实基础工作

一是开展业务培训。围绕行政审批、批后监管、监督执法三个方面,举办上海市2021年度水土保持强监管业务培训,加强本市水土保持工作从业人员业务知识系统化。二是加强技术研究。开展上海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成果编制指南、上海市平原河网区水土流失监测技术等课题研究,为规范本市生产建设项目监测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三是规范系统填报。印发《上海市生产建设项目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资料录入与管理规定(试行)》,提高信息录入的完整性、及时性和真实性。四是落实水保补偿费征收。印发《上海市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办法》并召开专题视频培训会。2021年征收补偿费92.58万元。

二、2022年工作打算

(一)落实水土保持创新试点工作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有关要求,开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水土保持创新试点工作等课题研究,制订《上海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监管制度》,深入推进水土保持区域评估,落实水土保持补偿费免征情形“免申即享”工作。

(二)加快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

按照“建一片、成一片、发挥效益一片”的目标,充分借助河湖长制平台,锁定目标、压茬推进,既注重系统治理、确保指标达成,又因地制宜、充分发挥乡村特色,谋划一批人气集聚点、网红打卡点,部分示范点争取提前建成,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同时,进一步加强政策理论研究,积极探索小流域治理社会参与模式。

(三)扩大水土保持示范引领效应

在莲湖村、水库村创建成功的基础上,深入总结、扎实推进、优中选优,在浦东引领区、长三角一体化、虹桥商务区、崇明生态岛等区域重点突破,积极争创国家生态清洁小流域示范工程和上海市生态清洁小流域示范点,努力打造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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