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陇南市全面安排部署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8-06-1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近日,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计划,陇南市下发通知,对全市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这次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水土保持法》,强化全社会水土保持国策意识和法制观念,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为目的,以宣传中国水土流失与生态安全综合科学考察成果为契机,以媒体宣传和水土保持基本国策教育培训为主要手段,面向全市各级领导干部、面向社会公众、面向广大青少年,有计划、有重点、分层次的开展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使全社会全面认识全市水土流失的状况和危害和水土保持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营造广大公民自觉防治水土流失,保护水土资源,关注、支持和参与水土保持的良好氛围。实现提高全民水土保持法制观念,提高各级水保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提高社会公众参与水土保持的积极性的“三提高”和增强全民保护水土资源的意识,增强开发建设单位履行水土保持法律义务的自觉性,增强各级领导防治水土流失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的“三增强”目标。
通知要求,各县(区)水保部门要从当地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具体细化从2008年到2010年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的主要任务,成立组织领导机构,确定不同阶段宣传内容的具体责任人,积极落实行动任计划,并要把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列入重要议程和年度工作重点,建立水土保持宣传工作报告制度和年度考核制度,把宣传教育与水土保持预防监督、重点工程实施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检查。
(陇南市水保局 郭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