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黄河流域(片)水土保持国策宣传实施方案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0-04-2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深入学习贯彻《水土保持法》,全面落实水利部《关于印发全国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水保[2008]119号),增强全社会的水土保持国策意识和法制观念,实施严格的流域管理制度,为黄河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与监督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根据 2010年全国水土保持宣传暨科技示范园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为使黄河流域水土保持宣传工作有步骤、有目的地开展并取得实效,结合黄河流域水土保持工作实际,提出2010年黄委水土保持国策宣传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水利部《关于印发全国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遵循水利部、黄委全面推进民生水利新发展和加强流域管理的原则,根据黄委提出的“把黄河上中游地区水土保持的重点转向粗泥沙集中来源区治理”和“实施最严格的水土保持监督监测制度”的新举措,进一步加大流域水土保持监督监测、粗泥沙集中来源区拦沙工程前期立项和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建立等重点工作的宣传力度,为黄河治理开发和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与监督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不断强化水土保持业务形象,提高流域水土保持社会地位,扩大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影响力,推动流域水土保持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宣传目标 面向社会公众、水利系统、水土保持行业,有计划、有重点、分层次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宣传实施严格的监督监测制度、规范多沙粗沙区和粗泥沙集中来源区开发建设项目、建立严重人为水土流失违法事件的快速反应与联合查处机制等所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效果;淤地坝建设及启动实施粗泥沙集中来源区拦沙工程对治理黄土高原水土流失、改善民生及减少入黄泥沙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黄土高原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以及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成效、典型,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水土保持工作的良好局面,努力为黄河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提供强大的舆论支持。 三、宣传重点及内容 1、严格的水土保持监督制度。宣传黄委及流域各地规范黄河中游多沙粗沙区和粗泥沙集中来源区开发建设项目框架意见、研究建立严重人为水土流失违法事件的快速反应与联合查处机制、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督查等工作与成果,注重宣传晋陕蒙接壤地区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恢复启动及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督查工作。 2、严格的水土保持监测制度。以黄河中游多沙粗沙区水土保持与水沙监测为重点,围绕完成首期《黄河水土保持公报》的发布所开展的包括重点区域、重点支流、淤地坝坝系等的监测工作的思路与成果、公报的主要内容以及监测工作进行宣传,积极宣传黄委关于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制度与办法,全国第四次水土流失普查的工作情况。 3、黄河流域水土保持生态补偿。宣传流域水土保持生态补偿工作进展情况,以及黄委组织开展的黄河流域水土保持生态补偿建设现场会的主要内容、专家建议、会议成效等,推动流域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 4、粗泥沙集中来源区拦沙工程立项。宣传粗泥沙集中来源区拦沙工程的立项、重大问题的解决方案与途径,以及粗泥沙集中来源区拦沙工程对于构建黄河水沙调控体系、维持黄河健康生命的重大意义,对于改善民生的重要作用。报道拦沙工程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进展情况,为拦沙工程立项提供舆论支持,促进工程早日立项并顺利实施。 5、以淤地坝建设为重点的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与管理 进一步搞好以淤地坝、示范区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宣传,积极协调流域有关省(区),大力宣传各地水土保持工作的新经验、新成效和先进典型,促进全流域淤地坝建设和年度综合治理任务的顺利完成。 继续办好《淤地坝建设与管理简报》,及时宣传报道淤地坝建设管理、质量监督检查、技术指导等工作的最新动态,推广先进经验,为淤地坝建设搞好舆论服务。 6、黄河中游水土保持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宣传黄河中游水土保持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的筹备、召开等工作,配合有关媒体及时报道会议盛况。 同时,搞好《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9周年宣传纪念活动。 四、宣传对象 一是面向各级领导及决策机构宣传,主要宣传加强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二是面向各级水土保持主管部门宣传,主要是强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的宣传,促进最严格的水土保持监督监测制度的落实;三是面向开发建设单位宣传,主要宣传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增强开发建设单位依法履行水土保持义务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四是面向广大公众特别是水土保持重点地区农民群众的宣传,重点宣传水土保持工作的成效,宣传搞好水土保持对于改善民生、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作用。 五、宣传形式 以中央有关新闻媒体、《中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网》、《中国水利报》、《黄河网》、《黄河报》等媒体为载体,积极组织有关水土保持管理人员发表宣传稿件及网站信息。开展全面、广泛、深入、及时的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一)宣传形式: 1、在《中央电视台》、《黄河有线电视台》等广电媒体进行专访、专题报道; 2、在《中国水利报》、《中国水土保持》、《黄河报》等专业报刊发表专题专版文章,介绍有关典型,发布重要信息; 3、在水利部、黄委等有关网站发表专题、专版文章; 4、在黄河政务内网及时宣传各项工作的进展、过程与成果; 5、召开流域水土保持局(处)长座谈会等形式开展宣传。 (二)宣传方式: 1、电视新闻宣传。在水利部水土保持司的统一领导下,由流域机构牵头,组织对黄河流域及黄河中游多沙粗沙区有关省(区)在实施严格的水土保持监督监测制度、建立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或者粗泥沙集中来源区治理等方面进行深入采访报道,挖掘有价值的新闻,力争在《中央电视台》相关栏目播出。 2、主流媒体宣传。组织协调流域内有关省(区),充分利用《中国水利报》、《中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网》、《黄河报》、《中国水土保持》、《黄河电视台》及相关网站等主流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同时,办好黄河报《生态周刊》,大力开展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监测、淤地坝建设及粗泥沙集中来源区拦沙工程前期立项工作最新动态的系列跟踪报道,力争打造出宣传精品,为今后的宣传工作奠定基础和积累经验。主要采取以下形式: (1)高端访谈。利用黄河报《生态周刊》,以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水土保持法》修订、监督监测等为题,组织水土保持管理部门的领导及有关专家学者开展高端访谈。在水利部水土保持司领导协调下,由黄河报社提出策划方案,确定采访对象并组织实施。 (2)现场采访。就淤地坝建设、坡改梯建设等重大工程专题,选择山西、陕西、甘肃、宁夏等地典型,开展现场采访报道。在水利部水土保持司领导协调下,由黄河报社与黄委水保局、黄河上中游管理局联合组织,有关省(区)水土保持主管部门配合。 (3)专题报道。就多沙粗沙区水土流失治理对维持黄河健康生命的重要意义、晋陕蒙接壤地区人为水土流失防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等专题,组织记者进行现场调查和系列通讯报道。 (4)典型宣传。就城市水土保持、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建设等专题,开展典型宣传。按照水利部水土保持司的要求,确定4—5个典型,由黄河报社组织进行采访报道。 (5)常规宣传。充分利用黄河报《生态周刊》现有的生态视界、图说地理、管理者说、绿色时评、县市之声、人物、产业、纪事、国策宣传等栏目,动态展示各地生态建设的新成效、新进展,并不断开辟新栏目,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 3、以黄河报(网)、黄河电视台、黄河生态网及各省(区)水土保持网站为主要宣传平台,采取系列报道、专栏、专题宣传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黄河流域水土保持工作取得的新成就,重点宣传近年来黄土高原淤地坝建设、水土保持监督、监测与管理工作取得的新成效。 六、工作要求 (一)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按照水利部的民生水利和治黄工作“四个重点转向”及实施“三项最严格的流域管理制度”的新要求,弘扬主旋律,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既要充分宣传新时期水土保持监督监测、黄土高原淤地坝建设管理、粗泥沙集中来源区拦沙工程前期立项、预防保护及生态补偿机制等取得的新成就,又要客观反映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工作的艰巨性和长期性。 (二)建立长效宣传机制。充分发挥“黄河流域(片)水土保持宣传协理事会”的作用,加强领导,完善协作机制,改进宣传方式、方法,制定具体可行的宣传工作方案,进一步提高宣传效果。同时,继续把本单位宣传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体系,严格考核,确保宣传任务落到实处、按期完成。 (三)畅通各种宣传渠道,务求实效。以《黄河生态网》、《黄河报》及《黄河网》为主要宣传平台,充分利用《中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网》、《中国水利报》等其它主流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在水利部水土保持司的领导和协调下,力争与《中央电视台》、《新华社》、《人民日报》、《经济日报》等国家级媒体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扩大影响,年内至少发表1—2篇(条)有影响的宣传报道。同时,采取举办专栏、专刊,组织媒体记者实地采访报道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务求取得实效。 (四)加强宣传信息网络建设。把宣传信息员的培训提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搞好包括流域省(区)水土保持宣传网络通讯员在内的新闻写作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宣传人员的写作水平,建设一支稳定的通讯员队伍,拓宽宣传稿件来源渠道,提高新闻稿件在有关媒体的发稿率,扩大宣传效果。 (五)加大投入,调动宣传人员的积极性。要进一步加大对宣传工作的投入,配备和完善必要的宣传设备,并在经费方面给予宣传工作大力支持,出台激励政策,调动宣传人员的积极性,确保宣传工作落到实处,促进宣传工作达到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