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2009年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工作计划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9-05-12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强化全社会水土保持国策意识和法制观念,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促进生态文明。按照《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黑龙江省2009年水土保持国策教育宣传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制定的目标、任务,通过媒体,国策教育培训、国家重点建设工程效益宣传等形式,有计划、有重点、分层次地面向各级领导干部、社会公众、广大青少年开展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使全社会认识水土流失现状和危害,了解水土保持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水土保持的良好局面。
二、宣传计划
(一)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公共媒体作用,结合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十八周年,拟和黑龙江日报社联合进行水土保持系列宣传报道,省级报刊登载不少于10次。争取全年省电视台播报5次关于水土保持的新闻。并不定期地在《水利天地》以及有关网站发表文章。
(二)联系省教委抓好推广牡丹江市学校水土保持宣传教育活动。争取5月下旬召开牡丹江现场会,进行推广交流。年内组织编制全省中小学水土保持教育读本,并做好推广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抓好纪念建国60周年水土保持成果展。搞好摄影图片等各项准备工作,拟出版一本画册,并为水利部水土保持摄影展提供合格的图片。5月中下旬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集中拍摄。
(四)继续组织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东北黑土区水土保持工程项目实施县,在黑土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中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宣传水土流失危害,宣传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的重要性及效益,视各地的工作开展情况,邀请省报、省电视台进行宣传报道。对已治理完的小流域要建好小流域碑。
(五)结合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继续搞好开发建设单位水土保持宣传教育,做到存在整改任务的建设项目一定要达到整改要求,把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落到实处。
(六)继续抓好宾县二龙山、海林石头沟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建设,在完善各项设施建设的基础上,搞好展室、展馆布设,为水土保持宣教活动提供场所。
三、保障措施
(一)积极落实水土保持宣传教育行动经费,保证各项宣传费用的支出。
(二)充分发挥宣传中心作用,及时和省有关新闻单位沟通,做好事先策划,达到宣传最佳效果。
(三)组织各地、市、县事先谋划,落实好宣传稿件,印制宣传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