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

江西省水利厅制定方案和计划认真组织开展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8-06-3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深入开展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增强社会各界的水土保持国策意识,强化“生态立省、绿色发展”的理念,促进绿色生态江西和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建设,根据水利部制定印发的《全国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我省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贯彻《水土保持法》,增强社会各界的水土保持国策意识和法制观念,强化“生态文明”及“生态立省、绿色发展”的理念,促进绿色生态江西和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建设为目的,以媒体宣传和国策教育培训为主要手段,面向各级领导干部、面向社会公众、面向广大青少年、面向开发建设单位、面向治理区农民,有计划、有重点、分层次在全省组织开展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使全社会认识我省水土流失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了解水土保持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营造广大公民自觉防治水土流失、保护水土资源、关心支持水土保持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基本目标
    从2008年开始,用3年左右时间,全省基本形成“路边有碑牌、墙上有标语、报纸有文章、网站有报导、电视有影像、电台有声音”的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的宣传工作新格局,通过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实现“三提高”、“三增强”的目标。“三提高”即提高全民水土保持国策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各级水土保持管理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提高社会公众参与水土保持的积极性;“三增强”即增强全民保护水土资源的意识,增强开发建设单位履行水土保持法律义务的自觉性,增强各级领导防治水土流失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三、主要任务
    1、围绕水土流失与生态安全、粮食安全、防洪安全以及人居环境安全,大力宣传水土流失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宣传水土保持的战略地位与作用。
    2、围绕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步伐,大力宣传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国家农发水土保持项目以及全国生态修复、面源污染防治、生态清洁型小流域试点工程建设的成就和经验。
    3、围绕强化水土保持法制观念,大力宣传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以及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的成效和经验。
    4、围绕提高说服力,扩大水土保持的社会影响,大力宣传近年来我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中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
    5、围绕提升水土保持综合防治水平,大力宣传和推广水土保持科学和先进实用技术。
    6、围绕提高全社会的水土保持意识,大力宣传水土流失防治理念,普及水土保持知识,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水土保持宣传教育体系。
    四、实施内容与方式
    (一)媒体宣传
    充分发挥各级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等大众媒体的传播优势,同时积极探索依托网络媒体、户外平面广告、电视公益广告、公益活动等新型宣传形式,多形式、多层面、多角度地开展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水土流失危害性和水土保持重要性的宣传,报道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进展情况、重大举措及成效经验,唤起全社会对水土流失防治问题的关注与支持。
    1、发挥主流媒体的主渠道作用开展宣传。在各级有影响力的电视、广播、报纸等主流媒体上,刊登和播放水土保持宣传口号、公益广告、宣传画,邀请党委政府领导发表电视讲话、署名文章,组织开展现场采访报道、典型专题报道等形式,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方针政策,宣传水土流失造成的土地退化、耕地毁坏、江河湖库淤塞、洪涝灾害频繁、粮食产量下降、生态环境恶化、面源污染加重等严重危害,宣传水土保持在治理水土流失、减轻水旱风沙灾害、保障粮食安全、饮水安全、生态安全、带动区域经济发展、改善民生、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生态江西、环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宣传各级各部门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水土保持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宣传水土保持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人物和典型事件。同时,对拒不执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人为造成重大水土流失危害的违法行为进行曝光,起到曝光、查处一处,警示教育一片的效果。各设区市(本级)、县(市、区)水利水保部门,每年在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日报、中国水利报、人民网、新华网、江西电视台、江西人民广播电台、江西日报等省级以上主流媒体上报道水土保持的新闻不少于1条。
    2、应用现代网络媒体开展宣传。重视各级政府网站、水利网站、水土保持网站(或网页)及其它各类网站在宣传中的作用,不断充实和更新内容。对于水土流失防治的成效、经验、做法,特别是工作中的特色、亮点等,要及时总结,积极向水利部网站、中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网站、长江水利委员会网站、江西水利网站及水土保持网页等投稿报道。各设区市水利(水保)网站要开设“水土保持专页”或“水土保持专栏”并及时更新内容。各设区市(本级)、县(市、区)水利水保部门,每年在水利部网站上报道水土保持的新闻不少于1条,在中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网上报道水土保持的新闻不少于2条,在江西水利网(含江西水利信息、江西水保信息)上报道水土保持的新闻不少于3条。
    (二)国策教育培训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面向青少年、面向广大农民、面向开发建设单位、面向社会公众、面向专业技术人员,针对不同群体的特点和需要,编制印发水土保持科普手册、农民水土保持实用技术手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手册等,同时加快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大示范区、科技示范园区、水土流失警示教育基地、试验实习基地等多种形式的户外教育基地建设,积极开展水土保持科普教育、技能教育、法制教育、警示教育和生态理念教育,普及水土保持法律、科普知识和水土流失防治技术。
    1、面向青少年开展水土保持科普教育
    依托各类学校,积极与教育部门和学校加强沟通协调,通过开办水土保持课程、专题讲座、演讲、板报、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开展水土保持科普知识教育,要先行试点,培训典型,总结经验,逐步推广。以普法宣传、教学实习、“保护母亲河”、“环保赣江行”、暑期夏令营等专题活动为契机,组织学生到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水土流失警示教育基地、试验实习基地及重点工程治理区等户外教育基地参观、实习、观摩,开展水土保持户外实践,提高水土保持的感性认识。
    2、面向广大农民开展水土保持技能教育
    以国家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试点工程项目区农民群众为主要对象,开展水土保持知识下乡活动,发放宣传材料,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到生产一线传授水土保持实用技术。采取室内教学与野外实际操作相结合、集中教学与分散教学相结合、技术培训与经验交流相结合的方式,对项目区群众开展水土保持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项目区群众治理水土流失、开发利用水土资源的技能。
    3、面向开发建设单位开展水土保持法制教育
    深入厂矿企业、施工现场,发放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手册,组织开发建设项目业主、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开展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水土流失防治技术培训、交流和研讨,将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融入到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真正实现水土保持与主体工程的“三同时”。
    4、面向社会公众开展水土流失警示教育
    各地要继续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在信丰县水土流失警示教育基地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在水土流失严重地区、重要水源地保护区、生态功能区、滑坡泥石流区采用宣传标语、标志碑牌等形式,加强警示教育基地建设,大力开展水土流失警示宣传教育,增强社会公众的水土流失忧患意识。
    5、面向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生态理念教育和技术培训
    各地要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加大水土保持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力度,适时举办专题培训班,并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提高理论素质和专业技能,更新观念,使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建设新理念更好地体现在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施工、建设、管理的全过程。
    (三)其它宣传
    1、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有关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办事指南及结果、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的征收标准、各类资格证书持有单位及其联系方式、已公布的示范工程等,及时、准确地通过政府公报、政府(水利)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途径予以公开,也可以提供给各级政府在公共档案馆、图书馆、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办事大厅)设置信息查阅点供公众查阅。
    2、发挥省人大“环保赣江行”和各级水土保持委员会的作用,开展宣传。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向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水土保持委员会主动汇报水土流失及水土保持工作情况,积极参与省人大组织的“环保赣江行”活动,通过主动汇报和“环保赣江行”活动的助推器作用,让各级领导、水保委成员单位了解水土保持、理解水土保持、重视水土保持、支持水土保持,既实现向领导宣传水土保持工作的目的,又促进工作中难点问题的解决。
    3、发挥省水土保持学会的桥梁纽带作用,不定期组织开展水土保持学术交流活动,为全省水土保持工作者提供技术交流的平台,交流水土保持新理念、新知识、新技术、新经验。
    4、持之以恒做好常规宣传工作。继续做好《江西水保信息》的编辑发行工作。各级水利水保部门要向水利部、长江委、省水利厅及当地主办的各类简报、通报、通讯等内部刊物涌跃投稿。通过举办文艺表演、有奖竞猜、书画摄影比赛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努力使水土保持宣传工作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在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主要交通要道旁边以及城镇出入口等交通流量大的地带设置永久性宣传碑牌。在已经命名的各类示范工程、在建或已建成的水土保持治理点设置相应的宣传标志。利用“6月29日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纪念日”等时机组织开展水土保持主体宣传活动。
    五、保障措施
    1、提高思想认识。全省各级水利水保部门要认真学习和领会水利部印发的《全国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的精神,充分认识新时期开展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并以这次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国策意识,创造良好的水土保持氛围。
    2、加强组织领导。全省各级水利水保部门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切实加强水土保持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宣传联络员专人负责,落实责任,把水土保持宣传作为年度工作的重要任务,摆上应有的位置,与监督管理、重点治理等工作同时布置、同时落实、同时检查,并将宣传情况作为重点治理工程立项的参考依据和验收的内容。
    3、抓好宣传落实。各市、县(市、区)水利水保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本级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及年度实施计划,建立水土保持宣传工作报告制度和考核制度,并将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开展情况纳入水土保持工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每年年初和年底将宣传活动的工作计划和开展情况向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考评。
    4、多方筹措经费。各地要多渠道筹措宣传经费,保障水土保持宣传工作的有序开展,从每年征收的水土保持补偿费中拿出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水土保持宣传工作,各重点治理工程也要从地方配套的管理费中拿出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宣传工作。
    5、建立激励机制。各地要建立宣传工作奖惩机制和激励机制,对在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实施过程中成绩突出的媒体、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宣传工作不到位的要进行通报。
 
 
江西省水利厅2008年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实施计划
 
 
    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全国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水利部水保司《关于印发水土保持宣传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的通知》要求,结合《江西省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及年初工作计划安排,制定2008年水土保持宣传工作计划如下:
    1、围绕“预防监督、综合治理、生态修复、监测预报、控制面源污染和改善人居环境”等6项水土保持任务,充分发挥各级电视、广播、报纸、杂志及网络等大众媒体的传播优势,积极组织开展水土保持宣传报道。各设区市(本级)、县(市、区)水利水保部门,特别是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县水利水保部门,每年在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日报、中国水利报、人民网、新华网、江西电视台、江西人民广播电台、江西日报等省级以上主流媒体上报道水土保持的新闻不少于1条,在水利部网站上报道水土保持的新闻不少于1条,在中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网上报道水土保持的新闻不少于2条,在江西水利网(含江西水利信息、江西水保信息)上报道水土保持的新闻不少于3条。
    2、组织召开省水土保持委员会成员单位会议和全省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现场会,向省水保委成员单位报告宣传我省水土保持工作的成效,明确各成员单位的水土保持职责分工;通过现场会,总结、宣传和推广各地预防监督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各设区市、县(市、区)也要明确水土保持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水土保持职责。
    3、在江西电视台、中国水利报、江西日报等有关媒体上,开展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和《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7周年专题宣传报道。
    4、6月29日,以省水保委的名义,组织召开纪念《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7周年座谈会,向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及省水土保持委员会成员单位领导发送1条《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7周年手机短信。
    5、在省水利厅网站开辟《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7周年专题,集中汇总报道宣传各地《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7年周年纪念活动的信息。
    6、举办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江西水土保持辉煌成就摄影作品展览,并精选优秀作品编辑出版宣传画册。
    7、利用江西水利信息、江西水保信息做好水土保持宣传报导工作。
    8、结合政务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有关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办事指南及结果、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的征收标准、各类资格证书持有单位及其联系方式、已公布的示范工程等,在江西水利网上及时、准确地予以公布。
    9、举办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管理培训班各1期,提高全省水土保持队伍的理论素质和专业技能。
    10、编制印发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文件规章汇编手册,开展法律法规宣传。
    11、在充分利用江西水土保持生态科技园、吉安市井冈山与南昌市安义水土保持生态示范园、信丰水土流失警示教育基地以及重点治理小流域等现有的户外教育场所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推进户外教育基地的建设,积极开展水土保持科普教育、技能教育、警示教育和生态理念教育。
    12、组织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县,在高速公路、国道或省道等主要交通要道出入境口设立永久性宣传碑牌。
    13、组织省水土保持学会召开学术研讨会,交流水土保持新理念、新知识、新技术以及各地水土保持工作的新经验。

最近更新

微信 欢迎关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