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黄土高原淤地坝宣传方案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8-07-17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深入贯彻学习《水土保持法》,强化水土保持国策意识和法制观念,推动黄河流域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促进生态文明,大力宣传中国水土流失与生态安全综合科学考察成果。根据水利部关于“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专项行动责任分工”的总体要求,结合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建设实际,2008年重点围绕淤地坝建设在治理水土流失、减少入黄泥沙、改善民生、建设生态文明等方面的重要地位与作用,争取在《新闻联播》、人民网、水利报(网)等中央主流媒体上开展宣传。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水土保持法》,增强全社会水土保持国策意识,促进淤地坝工程和生态文明建设为目标,以《新闻联播》为主要宣传平台,重点宣传淤地坝建设对治理黄土高原水土流失、改善民生及减少入黄泥沙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以及黄土高原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的艰巨性。面向社会公众,有计划、有重点、分层次开展宣传教育行动,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增强前瞻性,发挥主动性,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水土保持的良好局面,努力为黄河中游粗泥沙集中来源区拦沙工程立项实施提供舆论支持。
二、宣传重点
淤地坝宣传报道着重围绕一个中心:淤地坝在黄土高原地区治理水土流失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狠抓两条主线:建设经验与成效;透晰三个关系:淤地坝与治黄、淤地坝与生态环境治理、淤地坝与改善民生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关系。
三、宣传对象
围绕今年宣传重点,主要开展四个层面的专项宣传。一是向领导宣传,向上层宣传。即向各级人大、政协、政府、党校宣传淤地坝建设的重要性;二是向规划设计和施工监理单位宣传,重点宣传淤地坝的施工技术和建设质量;三是向广大群众宣传,特别是国家水土保持工程项目区,宣传淤地坝对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作用和综合效益;四是面向广大中小学生进行宣传,使其从小就形成淤地坝工程是治理黄土高原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民脱贫致富重要措施的概念。
四、宣传形式
(一)对外宣传
1、电视新闻:在水利部水土保持司的统一协调下,由黄河流域机构联系中央电视台新闻采访部记者,在各有关省区推荐的基础上,选择3—5个典型小流域进行深入采访,以淤地坝治理沟道为重点开展黄土高原多沙粗沙区水土保持工作宣传报道,重点反映黄河中游水土流失对下游防洪安全的影响。进一步发现和挖掘有价值的新闻,重点在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进行宣传,也可以在《新闻调查》、《现在播报》、《早间新闻》、《午间新闻》、《晚间新闻》等重点新闻栏目进行宣传。
2、主流媒体:组织协调流域有关省区,充分利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人民网、水利报(网)、《中国水土保持》报刊杂志等主流传媒,采取文图声像并茂,内外宣传并举,整合媒体资源,积极组织媒体记者进行采访活动,大力开展有关淤地坝建设动态的系列跟踪报道。力争上规模,出精品,为淤地坝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对于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有关政策性问题,可通过主流媒体以内参的形式进行及时反映,以便得到妥善解决。
(二)对内宣传
1、制作专题宣传片:流域机构协调有关省区淤地坝建设主管部门,围绕黄土高原水土保持淤地坝、试点工程的建设成就和典型经验,通过组织省、市电视台深入水土保持重点地区采访报道,力争制作出符合各自实际的高质量、大信息量、通俗易懂的专题宣传片,发放给流域内相关行业和建设单位,以便指导淤地坝建设管理工作,大力宣传推广水土保持科学和实用技术。进一步宣传水土保持防治理念,普及水土保持淤地坝建设知识。
2、互联网专项宣传:以黄河报(网)、黄河生态网及各省区水土保持网为主要宣传平台,结合淤地坝建设与管理实际,选择有代表性的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小流域、示范区、淤地坝坝系建设典型和先进人物与感人事迹等,在各级网络媒体上开辟专栏、专区,进行有针对性地宣传。并重点围绕以下内容开展有效宣传:
一是淤地坝建设作为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的关键性工程措施,进一步加大淤地坝建设力度的途径与措施。
二是在加大国家投入的同时,引导和鼓励全社会力量投入淤地坝建设的政策性措施。
三是在水利部门统一规划设计、实行工程建设“三项制度”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强淤地坝建设与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的新举措。
四是解决新建淤地坝受益前责、权、利问题的主要对策,淤地坝产权制度改革的新经验、新典型。
五、专项宣传前期工作
(一)水利部或流域机构负责与中央级宣传媒体进行联系,选择确定主流媒体,认真做好淤地坝建设与管理新闻背景资料的筛选和推荐工作,组织高质量稿件及时对外进行宣传。对于在中央电视台的宣传,主要是联系中央电视台新闻采访部记者,选择、联系影响力较大的央视频道,进行淤地坝建设作用与成效的专题宣传。
(二)有关省(区)认真选择推荐典型流域、示范坝系,收集先进经验和突出事例,并形成文字材料统一上报流域机构,由流域机构汇总后推荐给主流媒体有针对性地采用。所有推荐的宣传报道材料要客观翔实、突出重点,具有代表性。
(三)实行流域机构统一组织协调和省(区)负责制。各省(区)要确定宣传重点,落实宣传经费,与流域机构保持密切联系,通力协作,主动配合主流媒体开展采访活动,确保淤地坝宣传任务圆满完成。
(四)初步拟定中央主流媒体实地采访报道活动于8-10月份进行。各省(区)要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组织本省(区)的新闻媒体,根据各自淤地坝建设实际,先期开展宣传报道工作。
六、专项宣传责任分工
按照2008年全国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专项行动总体实施方案要求,淤地坝宣传由水利部水保司牵头,负责组织协调和联系在中央电视台播出事宜。淤地坝宣传费用由被宣传的省(区)负责承担。
根据水利部2008年国策宣传教育专项行动任务要求,黄委水保局和上中游管理局,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淤地坝的专项宣传活动,其他国策宣传事宜由各省(区)自行安排,按计划进行。具体分工见下表。
2008年淤地坝专项宣传责任分工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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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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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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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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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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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朝勇 | 水利部水土保持司 | 处长 | 高级工程师 | 水利部负责人 |
王 莹 | 水利部水土保持司 | 主任科员 | 高级工程师 | 水利部联系人 |
熊维新 | 黄委水土保持局 | 副局长 | 教授级高工 | 黄委水保局负责人 |
刘正杰 | 黄委水土保持局 | 副处长 | 高级工程师 | 黄委水保局联系人 |
郑新民 | 黄河上中游管理局 | 副局长 | 教授级高工 | 上中游局负责人 |
孙太旻 | 黄河上中游管理局 | 副调研员 | 主任记者 | 上中游局联系人 |
张秦岭 | 陕西省水土保持局 | 局长 | 高级工程师 | 陕西负责人 |
杨西民 | 陕西省水土保持局 | 处长 | 高级工程师 | 陕西联系人 |
石新生 | 山西省水土保持局 | 副局长 | 高级工程师 | 山西负责人 |
王泽鹏 | 山西省水土保持局 | 科长 | 工程师 | 山西联系人 |
云智峰 | 内蒙水利厅水保局 | 副处长 | 高级工程师 | 内蒙负责人 |
徐海源 | 内蒙水利厅水保局 | 站长 | 高级工程师 | 内蒙联系人 |
卜崇德 | 宁夏水利厅水保局 | 副局长 | 高级工程师 | 宁夏负责人 |
王立明 | 宁夏水利厅水保局 | 科长 | 工程师 | 宁夏联系人 |
尚 桢 | 甘肃水利厅水保局 | 局长 | 高级工程师 | 甘肃负责人 |
王 威 | 甘肃水利厅水保局 | 科长 | 工程师 | 甘肃联系人 |
王海宁 | 青海水利厅水保局 | 局长 | 高级工程师 | 青海负责人 |
孙国恩 | 青海水利厅水保局 | 秘书 | 工程师 | 青海联系人 |
六、新闻媒体采访活动安排方案
根据各省(区)推荐和流域机构掌握的情况,结合中央电视台新闻采访要求,初步拟定三套采访活动方案:
第一方案:采访陕西、山西、内蒙、宁夏、甘肃、青海6个省(区),具体采访路线为:山西临汾市(隰县、半沟、柳沟)---陕西延安市(碾庄、麻庄)及榆林市(绥德、米脂、横山)---内蒙鄂尔多斯市---宁夏固原(聂家河、车路沟)---青海(湟中、大通、互助)---甘肃(定西市、天水市、平凉市、庆阳市)----西安市。
第二方案:采访山西、陕西、内蒙3个省(区),具体采访路线为: 山西临汾市(隰县、半沟、柳沟)---陕西延安市(碾庄、麻庄)及榆林市(绥德、米脂、横山)---内蒙鄂尔多斯市---呼和浩特市。
第三方案:采访陕西、宁夏、甘肃、青海4个省(区),具体采访路线为: 陕西延安市(碾庄、麻庄)及榆林市(绥德、米脂、横山)---宁夏固原(聂家河、车路沟)---(庆阳市、平凉市、天水市、定西市)----青海(湟中、大通、互助)---西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