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

新疆建设兵团制定2009年度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计划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9-04-2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全国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兵团《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兵水发[2009]79号)通知精神,现将2009年兵团水土保持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制定如下:
    1.围绕“预防监督、综合治理、生态修复、监测预报、控制面源污染和改善人居环境”等6项水土保持任务,充分发挥各级电视、广播、报纸、杂志及网络等大众媒体的传播优势,积极组织开展水土保持宣传报道。年度内有重点项目的师水利局每年要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水土保持至少开展2~3次宣传,并将宣传报导内容抄报兵团水利局。
    2.年内成立兵团水土保持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由各师水利局、设计院、石河子大学、塔里木大学、农垦科学院及兵团师科研、生产、管理等单位组成。组织成员单位开展一次兵团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现场会,总结兵团水土保持专项行动活动,宣传近年来水土保持工作的成效,明确各成员单位的水土保持职责分工;通过现场会,总结、宣传和推广各师预防监督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同时明确各师兵团水土保持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水土保持职责。
    3.继续开展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和《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7周年专题宣传报道。
    4.组织举办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管理培训班各1期,提高全省水土保持队伍的理论素质和专业技能。
    5.编制印发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文件规章汇编手册,开展法律法规宣传。
    6.对正在实施的水土保持面源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科技示范园区建设、生态建设示范区等全国试点工程,在建或已建成的国家投资的水土保持治理工程等均完成有关标志的设立。
    7.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命名活动。召开建设项目业主、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代表参加的座谈会。
    8、组织收看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重大违法违规曝光案件,起到受教育和警示作用。
 
    新疆兵团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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