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

2009年山西省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计划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9-04-28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水利部制定印发的《全国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了《2009年山西省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计划》。
    1、组织开展水土保持知识和技能培训。举办2期有关水土保持基础知识、人为水土流失防治、重点工程项目管理、“中国水土流失与生态安全综合科学考察”成果宣讲等内容的培训,邀请全省水保重点县的县级党政领导干部和业务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
    2、启动建设5处水土保持科技示范教育基地和水土流失警示教育基地。即宁武县暖泉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区、平定县理家庄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区、平陆县郑沟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区、柳林县昌盛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区、榆次区南山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区。组织干部、群众、技术人员、中小学生参观学习。
    3、编写1册中小学生水土保持科普教材,面向中小学生开展水土保持科普宣传教育。
    4、组织开展《水土保持法》宣传教育周活动。发放宣传材料1万份,刷写张贴宣传标语1万条,组织5-10次电视公益广告宣传。组织100名专业技术人员到生产一线传授水土保持实用技术,向广大学生开展水土保持知识讲座。
    5、充分利用电视、重点报刊、互联网、公益广告等媒体,围绕水土保持重点项目建设、民营水保治理、生态补偿机制探索、生态自然修复等方面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在《中国水利报》上发表3篇以上专题报道,在《山西日报》上刊发表5篇以上专题报道,在山西电视台上至少播出2次水保专题片(具体计划见水保重点项目宣传安排)。
    6、及时编报水土保持信息简报,在国家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和省水土保持网站上发布水土保持信息150条以上。
    7、各市、县要同时开展国策宣传教育行动,制定年度计划,落实责任人和宣传时间。要求吕梁、忻州、临汾、大同、朔州5个水保重点市全年在《中国水利报》、《山西日报》等重点媒体上发表2篇以上宣传水保的专题报道,给省级水保网站发送水保信息不少于20条。其他6市要在以上媒体上至少发表1篇宣传文章,发送水保信息不少于10条。全省水保重点治理县每年至少在省级重点媒体上开展1次宣传活动,在市级重点媒体上至少发表1篇宣传报道。
 
 
 
水保重点项目宣传安排
 
   (1)国家农发水保项目:5月,在《中国水土保持》、《山西水利》刊物上各发表1篇论文。7月,在《山西日报》发表1篇专题报道。责任人:王彦平
   (2)京津风沙源项目:8月,在《中国水利报》发表1篇宣传文章。责任人:杨俊杰
   (3)黄土高原水土保持淤地坝工程:10月,在《中国水利报》上发表1篇报道。责任人:石生新
   (4)黄河水保生态工程:10月,在《山西日报》上发表1篇专题报道。责任人:王志坚
   (5)山西省沟坝地治理项目:11月,在《山西日报》发表1篇专题报道;首都水资源水保项目在《山西水保科技》上发表1篇论文。责任人:周玉珍
   (6)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12月,在《中国水利报》上发表1篇专题报道。责任人:阎晋民
   (7)巩固退耕还林水利项目:12月,在《山西日报》上发表1篇专题报道。责任人:李永恒、冯九梁
   (8)水保监督执法:重点宣传一批认真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法》、控制人为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的开发建设项目先进典型。配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曝光一批重大违法违规案件。在山西卫视台播放2次以上专题片。责任人:蔡继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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