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上中游管理局出台纪念《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7周年宣传活动方案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8-06-27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本站讯(记者孙太旻 通讯员张来章)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7周年宣传纪念活动的通知》精神,近日黄河上中游管理局出台了纪念《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7周年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并将开展一系列纪念宣传活动。
——在活动组织上,方案明确要求由局监督处牵头,组织晋陕蒙监督局、绥德治理监督局、西峰治理监督局、天水治理监督局等单位,结合全国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积极开展《水土保持法》颁布17周年宣传纪念活动。
——在宣传重点上,方案要求重点宣传水土保持基本国策的重大意义和水土保持法律的基本要求,宣传《水土保持法》颁布17年来黄河流域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监测预报等工作取得的突出成就,突出宣传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和实施效果。
——在活动形式上,明确由监督处牵头,6月底以前组织召开一次《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7周年纪念座谈会,组织局属有关单位和部门,撰写宣传文章;举办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活动,开展法律咨询;在黄河生态网站开设《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7周年宣传专栏,进行集中宣传报道。
——在时间安排上,要求从6月中旬起,到6月底结束,利用20天时间,结合水土保持执法专项行动第二阶段的工作,深入开展全面宣传。
——在活动要求上,方案强调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要加强对宣传纪念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落实活动内容和经费,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确保宣传活动扎实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