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全面部署全区《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7周年宣传纪念活动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8-06-3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搞好《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7周年宣传纪念活动,进一步推动全区《水土保持法》的深入贯彻落实,广西水利厅根据水利部有关通知精神,紧扣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这个主题,围绕提高全民的水土保持国策意识和法制观念这一目标,将今年的水土保持宣传活动作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精心策划,全面部署了全区《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7周年宣传纪念活动。
2008年6月18日,区水利厅向全区各市(县)水利(电)局转发了水利部《关于开展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7周年宣传纪念活动的通知》,要求全区各级水利水保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水利部通知精神,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纪念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重视、支持水土保持工作的良好氛围。
区水利厅制定了宣传活动计划,明确了宣传纪念活动的内容和重点,印发了广西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文件汇编及宣传资料;在广西电视台进行为期一个星期的水土保持宣传标语的滚动播放;指定专人撰写有关报刊、杂志纪念文章;并联合水利厅机关党委举办了“水利厅庆七一、水土保持迎奥运”南湖健身走活动,全厅机关及二层单位的水利职工760多人参加,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同时广西水利信息网站设立纪念《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7周年宣传活动栏目,宣传各地水土保持宣传纪念活动;目前我区正在筹备表彰自治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和先进个人活动,进一步宣传水土保持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