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流域纪念水保法实施17周年宣传之二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8-07-02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亮点工程”耀高原
黄土高原水土保持淤地坝试点工程建设成效显著
2003年11月,作为中国水利“亮点”的黄土高原水土保持淤地坝试点工程正式启动,在“亮点工程”带动下,黄土高原兴起新的淤地坝建设高潮。以小流域为单元的淤地坝坝系建设在陕西、山西、内蒙古、甘肃、宁夏、青海、河南七省(区)的130多个县先后实施,5年来,黄土高原地区已建设大中小淤地坝10000余座,取得了显著成效。在治理水土流失,减少入黄泥沙,改善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条件,提高水资源利用,减轻山区洪水危害,巩固退耕还林还草等方面开始发挥效益,有力促进了黄土高原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目前,在黄土高原七省(区)开展了200多条小流域坝系建设,形成了宁夏聂家河、青海景阳沟、甘肃称钩河、内蒙古西黑岱、陕西碾庄沟、山西万安沟、河南砚瓦河等一批防护体系完善、综合效益好的坝系。这些坝系工程建成后,可控制水土流失面积达1.2万平方公里,其中,可控制多沙粗沙区面积6600多平方公里,可控制粗泥沙集中来源区面积约3000平方公里。可新增拦沙能力31.5亿吨,其中多沙粗沙区可拦截17.7亿吨,粗泥沙集中来源区可拦截9.8亿吨。
已建设的淤地坝可淤地40000多公顷,按80%利用率折算,新增高产稳产基本农田近50万亩,可促进和巩固300万亩坡耕地退耕还林还草。可蓄滞洪水15亿立方米,发展灌溉面积10万亩,保护下游滩地和坝地面积达30万亩。为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发展优质高效农业,促进特色种植业、畜牧业和林果业的发展,创造了条件。同时涵养水源,改善水环境,解决上千万山区群众和家畜的用水困难,形成了一大批连接沟壑两岸的路桥。
主要做法与经验
1、领导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工作
水利部和国家发改委高度关注和支持黄土高原淤地坝建设工作,将黄土高原淤地坝建设列入国家水利基本建设专项,在资金安排上给予了重点支持。水利部多次召开部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和部署有关工作,出台了指导意见和管理办法,并将其作为全国水利建设“亮点”工程大力推进。黄河中游水土保持委员会,两次以淤地坝建设为主要议题研究部署有关工作,向国务院报送汇报请示报告。黄委会党组对淤地坝建设工作,更是高度重视,2002年就确立了“以沟道坝系建设为切入点,重点加强黄河中游多沙粗沙区治理”的基本思路,提出了“关于加强沟道坝系工程建设的工作意见”。充分发挥流域机构的职能和作用,在调查研究和总结15年水土保持治沟骨干工程建设经验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淤地坝规划》,并针对高层领导和专家关心的淤地坝建设和运行管理中的有关问题,开展了小流域典型坝系和运行管理等方面的专题调查研究,组织召开了小流域坝系建设研讨会,为《规划》顺利通过审查和工程立项,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为加强组织协调,黄委还成立了淤地坝建设管理办公室,进行检查督促,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黄土高原七省(区)各级领导思想统一,认识到位,都把淤地坝建设作为生态环境和农业基础建设的重点工程来抓,有关项目县成立了主管领导挂帅的淤地坝建设领导小组,设立项目办公室,加强对淤地坝建设的组织领导。
2、努力做好前期工作,为淤地坝建设奠定扎实的基础
为适应大规模淤地坝建设的需要,在水利部的统一部署下,黄委和流域各省区狠抓淤地坝建设前期工作,在规划、可研和工程设计等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黄委发挥规划协调和技术指导职能,在完成《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淤地坝规划》基础上,组织开展了以淤地坝为主要内容的十条重点支流规划。各省(区)结合实际,编制了本省区的淤地坝建设规划,为黄土高原淤地坝建设的全面启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有关规划设计单位大力开展前期工作,黄委出台前期工作管理规定,严把前期工作技术审查关,对248条小流域坝系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审查审批。有关省区水利部门和黄河上中游管理局,努力做好工程设计技术审查工作,完成了7000多座淤地坝初步设计审查审批,在保证淤地坝建设计划顺利安排实施的同时,做了充足的项目储备。
3、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建设管理
在制度建设方面,水利部制定颁发了《关于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淤地坝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水土保持项目公示制、群众投劳承诺、施工监理等方面有关管理办法。黄委制定下发了《黄河流域水土保持小流域坝系监测技术导则》和《小流域坝系工程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暂行规定》等20余项管理规定、办法和管理文件,对淤地坝前期工作、建设管理进行规范和指导。有关省(区)积极推进淤地坝建设管理的规范化建设,相继制定出台了本省区水土保持淤地坝工程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有关县(市)也出台了当地的管理办法。各级各类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为淤地坝建设和管理的规范化运作提供了制度保证和法律依据。在建设管理方面,广泛推行了建设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公示制。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增强了工程建设的透明度,保证了工程质量。
4、创新机制,落实淤地坝运行管护责任
黄委在调查总结的基础上,编印发送了500本《黄河流域水土保持淤地坝运行管理模式研究》,大力宣传推广各地在淤地坝运行管理方面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各地在搞好淤地坝建设的同时,积极探索和总结淤地坝运行管理工作经验,创新和完善运行管护机制。通过有限的出让工程使用权,落实管护责任主体,鼓励农民和社会力量参与工程管护,根据工程现状和群众意愿,采取了灵活多样的运行管理形式,形成了一些基本适应市场经济规律的“责、权、利”相统一的工程管护模式。山西省推广临汾市的“护坝田”制度,以坝护田、以坝建田,以田养坝,解决了工程管护维修的资金来源,使淤地坝管理步入了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陕西省采取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制经营等多种形式,使1万多座淤地坝得到了加固维修。宁夏、甘肃等省区普遍推行了县、乡、村三级管理体系,宁夏自治区通过统一管理骨干坝,收取水费,以坝养坝和采取租赁、承包、拍卖等形式,落实了全区淤地坝的运行管护。
5、积极开展淤地坝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
根据淤地坝规划和建设需要,黄委先后组织所属单位和流域七省(区)有关科研单位,针对淤地坝的运行管理模式、典型小流域坝系形成与发展过程、坝系规划设计的规模与布局等重大问题和关键技术,进行了广泛的调查和研究攻关。这些调查研究成果不仅为淤地坝规划的编制和最终通过审查,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也在随后的淤地坝建设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黄委开发的《黄河流域淤地坝信息管理系统》,有效提升了淤地坝管理水平。组织研发的小流域三维可视化模拟规划系统,改进了传统的小流域坝系建设前期工作方法,大大提高工作效率。开展的小流域坝系相对稳定、多沙粗沙区坝系工程安全评价方法、小流域坝系规划及数字仿真模拟技术、坝系布设关键技术、小流域坝系监测方法及评价系统等研究项目,取得了一批重要成果,为黄土高原淤地坝建设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撑。
黄河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