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

贵州省榕江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2-08-2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榕江县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也是贵州省十大林业重点县之一。榕江县历来重视水土保持工作,立足于全县水土资源禀赋,以“抓水保项目、固生态根基、强产业基础、促乡村振兴”作为奋斗目标,明确要“打好生态牌、念好山字经、栽好摇钱树、做足水文章”。2018-2020年,榕江县纳入国家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项目,项目区覆盖15个乡镇的144个行政村,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633.55公顷,重点实施了油茶、茶、金钩藤等地方特色优势产业,种植面积达2068.22公顷,并相应配套了机耕道、作业便道、蓄水池、拦沙坝等基础设施。

一、建设成效

(一)撬动社会资金明显

榕江县通过以奖代补治理模式,共申请上级补助资金5000万元,撬动社会资本投入5384.8万元,撬动比例为1:1.08,且社会资本投入呈逐年递增趋势,符合民间投入为主、国家补助为辅的水土流失治理要求。

(二)治理效率显著提高

对比2018、2019两个年度实施的以奖代补项目和重点治理工程,在相同的财政补助资金下,以奖代补模式比传统治理模式更能够有效增加治理面积和扩大产业发展规模。

(三)社会参与积极主动

围绕生态治理成效和决胜全面小康目标,积极鼓励自愿出资投劳的农户、村级合作社、专业大户、农业企业等建设主体参与。3年来,先后培育出锡庆村众森林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敦仁村集体经济公司等村级经济组织,引进了榕江县科星有机中药材有限责任公司、贵州永福祥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县级龙头企业,并鼓励县农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孔明山林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国有企业共同参与试点项目建设,实现实施主体多元化。

二、主要经验与做法

(一)在强化组织保障形成工作合力上出实招

始终把实施以奖代补作为生态建设与脱贫攻坚的重要抓手高位推动,及时成立申报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主要领导任组长,亲自安排部署申报工作。项目实施阶段,县委、县政府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每年召开项目推进会议,统筹协调解决工程实施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县水务、财政、林业等部门和项目乡镇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作战,为项目实施提供保障。积极推行“三方承诺、四重监督”模式,充分发挥政府、水务局、纪检监察机关、监理单位及乡镇村组协调小组的作用,保证项目顺利推进和高质量完成。

(二)在坚持生态优先推进绿色发展理念上出新绩

以有限的国家补助资金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通过资金杠杆激励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生态保护。结合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和贵州省十大林业县及重点林区建设的优势条件,在实施试点项目过程中,始终坚持生态优先,通过植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进一步提高全县森林覆盖率,提升水土保持生态治理能力和水平,以实际行动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三)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接续乡村振兴上有突破

通过汇报对接,抢抓全国以奖代补试点县的机遇,提出以实施油茶、茶叶、金钩藤等为主导产业的生态致富发展思路。通过实施好试点项目,发展经济林2068.22公顷,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精彩接续乡村振兴夯实了产业基础,促进农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按照“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带动当地群众参与务工创收和发展产业,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四)在先行先试和机制创新上有新亮点

一是简化招投标和建设程序。出台《榕江县水土保持项目村民自建实施细则(试行)》,简化项目招投标程序。制定《榕江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工程验收细则》,确保项目验收有章可循。同时,打破传统项目建设程序,由县水务局作为项目主管部门,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管理;乡镇人民政府作为监管单位,负责项目申报、用地协调、思想发动、产业选择、质量监督、利益联结、初步验收、建后管护等工作;明确实施主体,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后申请资金补助。

二是创新投融资方式。坚持以中央奖补资金为引导、社会资本为主体、银行融资为补充的思路,创新项目投融资方式,解决项目资金短缺难题。为激励更多农户参与,通过统筹其他资金补助,适当提高种植补助标准,全面实现了企业与农户差异化奖补。通过在项目区套种百香果、西瓜等短期经济作物,以短养长,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

三是创新建后管护机制。明确产权主体和管护责任,建立健全管护制度,明确管理责任人、技术标准和具体的管理要求,确保建一处、成一处、发挥效益一处。

四是创新技术服务体系。积极对接省科研院所和相关高校,充分发挥“三农”专家服务团的技术支撑作用,建立全过程、全覆盖、全方位的技术服务体系,强化品种选择、种植管理和病虫害防治,有效避免了技术上的风险。

(五)在抓好利益联结助农增收上有新举措

深入开展农村“三变”改革,采取“公司+村集体+农户”“村组集体+农户”和农户自建等模式,通过流转土地和参与项目建设管理、土地入股和农户自建进行利益分配,促进农户增收。鉴于各年度项目实施主体不同,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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