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上犹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2-08-2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2018年,江西省赣州市上犹县被列入全国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第一批试点县。2018-2020年试点期内,全县积极先行先试、在加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与地方农林开发产业深度融合方面进行深度探索,总结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通过“以奖代补”有效撬动社会资本参与水土流失治理,大大加快治理步伐,共综合治理石坑、东塘、李田坑、赣州坑、红星、黄竹等六条小流域,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08.65平方公里。
一、工作成效
1.有力推动了全县生态文明建设进程。把“以奖代补”试点项目实施与推进河长制工作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有机结合、互动发展,通过不断强化以水生态修复、农村水系综合治理和生活污水处理为主的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打造“三治同步、五水共建”园村模式的升级版,让项目区逐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水和谐”的目标,有力推动了全县生态文明建设进程。
2.充分调动了群众参与治理的积极性。试点项目启动实施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积极响应,所有符合申报条件的农业开发企业及产业大户都能积极主动申报水保工程以奖代补项目,并承诺自愿投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按要求如期完成奖补工程建设任务。比如在黄竹小流域元鱼墨溪山油茶林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中,油茶合作社通过几天的宣传发动,很多在县城周边务工的当地群众,纷纷回家开挖水平竹节沟,山上出现了久违的热火朝天的劳动场景。
3.加快实现了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全面拓宽了水土流失治理项目的投资渠道,有效的撬动了民间资本投入水土保持项目,加快了全县水土流失治理步伐。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简化了实施流程,吸引了民间资本的投入,提高了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削减了水土流失存量面积。
4.有效促进了乡村振兴发展。“以奖代补”项目与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实现了无缝链接,能有效改善村庄环境,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在“以奖代补”试点工作中,以奖补资金为引导,推进山、水、林、田、路、草、能、居综合治理,在实施综合治理的小流域内形成“一河清泉水、一条经济带、一个产业链、一道风景线”的治理模式,进一步提高了治理的整体效果。
5.有力助推了群众脱贫致富。2018-2020年上犹县“以奖代补”试点项目中央、省级财政总投资3918万元,撬动社会资金投入7605万元。在水土保持“以奖代补”项目区域内,共有“十三五”省级贫困村8个、贫困户535户、贫困人口1386人受益。
三、特色做法
1.成立领导机构,制定相关政策。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工作,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上犹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工作方案》和《上犹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2.广泛宣传发动,浓厚舆论氛围。开展了“以奖代补”项目实施管理专题培训、水土保持工程施工技术和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知识的现场培训,并通过进村入户宣传、召开群众代表会和开展乡间夜话等形式,了解掌握群众对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项目实施的意见和需求,全面调动了当地群众和其他建设主体参与项目建设的积极性。
3.明确奖补程序,分级审批把关。一是奖补程序严格按照发布公告—工程申报—审核公示—签订协议—自主建设—工程验收—奖补兑现的步骤进行。二是针对不同的建设主体、治理措施、治理标准和治理成效,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制定了具体的奖补标准。三是对所有申报“以奖代补”工程进行分级复核,确定开展“以奖代补”的建设主体,并将审批通过的奖补工程的实施地点、工程规模、奖补资金等相关信息在县内有关媒体和所在乡镇、村、组公示。
4.建全制度体系,规范报账程序。一是建立和健全了项目实施管理的制度体系,包括资金使用制度、工程监管制度、项目管理制度等。二是委托了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对奖补项目进行工程竣工核验。三是根据项目管理要求,编制了“一书两表三单四图”的统一报账文本。
5.突出实施重点,优化建管方式。一方面突出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和乡村振兴发展两大重点,另一方面从水土保持工程项目点多面广,资金额度小等特殊情况出发,根据奖补工程不同类别及资金规模,采取多种方式组织施工。
6.健全监督机制,过程公开透明。一是落实项目负责人为项目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实行“一岗双责”。二是与建设主体签订奖补协议,明确相关责任。三是定期向项目区广大群众公布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情况,积极受理群众的投诉和举报。
7.严格资金管理,确保使用效益。“以奖代补”项目的实施,实行专账管理制、县级报账制、年度审计制和绩效考评制等方式,严格管理资金使用。
8.建立资料台账,规范档案管理。项目实施台账实行小流域分类管理,做到书表齐全,图文并茂,资料完整,管理规范,每个奖补工程都建立一套完整的资料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