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面交流

宁波市水利局交流材料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1-04-0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加强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工作

推进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

宁波市水利局

  “十三五”期间,宁波市深入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和《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加强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五年来水土流失面积持续减少,不断推进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扎实做好水土保持各项工作。

  一、“十三五”期间水土保持工作情况

  (一)水土保持规划组织实施工作及成效

  “十三五”期间,宁波市部署开展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成立了水土保持规划领导小组。2016年1月,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宁波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年2月宁波市水利局、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实施。

  2016-2020年,宁波全市实施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36.38平方公里,按照2019年浙江省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宁波全市水土流失面积443.43平方公里,占我市土地总面积的4.80%,水土流失面积较《浙江省水土保持规划》基准年下降14.3%。2016年-2020年度共安排水土流失治理资金38.81亿元以上,小流域治理108条,建设14条清洁型小流域,生态公益林建设115.78km2。其中2020年度,我市梯田建设面积53公顷,水土保持林面积64公顷,经济林面积54公顷,种草面积10公顷,矿山治理面积45公顷。

  2016-2020年间我市继续推进四明山区域封育退花等方式,推动大中型水库水源涵养林造林工程以及全市森林抚育工作。2016-2020年封禁保护面积共计13071公顷。其中2020年共投入市级以上公益林及水源涵养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3.04亿元;全市封禁保护面积达2306公顷;森林抚育面积达2200公顷,较2019年增长10%。我市区域水土流失治理持续好转,森林涵养水源能力进一步提高。

  2016年宁海县成功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综合治理工程,中广核宁海一市风电场工程被评为2017年度生产建设项目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

  (二)加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

  进一步强化生产建设项目人为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督促生产建设落实“三同时”制度。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最多跑一次”改革,宁波市已经建立基本建设项目由综合窗口统一受理,相关部门联办的方式,实现水土保持方案编报不遗漏。

  一是做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2016-2020年全市共审批水土保持方案3774个,其中宁波市本级审批225个。人为水土流失防治责任面积为39715公顷。

  二是重点做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2016年以来,宁波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逐步走上快车道,检查形式从现场检查向书面检查、“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专项整治行动、遥感监管等多种形式转变,检查数量从抽查逐渐覆盖到所有审批项目。2016-2020年全市共计检查项目3326个,检查次数6305次,反馈监督检查意见1647份,下发整改意见462份。2020年度全市共对鄞州区DQH12-03-C1B等3个项目违反《水土保持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共作出16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已执行到位。

  三是做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2016-2020年全市水土保持设施验收946个。2020年全市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备案279个,其中报告书备案215个,报告表备案64个。

  (三)建立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制订考核办法

  出台了《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甬政办发[2018]144号)等考核文件。从2018年度开始,每年以市水土保持委员会名义通报省对市考核下达的整改清单,落实各单位、地区的整改责任,要求举一反三提出整改措施、逐一整改销号。同时开展市对区县(市)政府的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2019年度起,进一步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区县(市)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项目。真正做到“督”在日常,“考”在平时。

  (四)推进水土保持监测与信息化监管

  根据省水利厅的统一部署,顺利完成宁海西溪、余姚梁辉国家级水土流失监测站标准化创建工作,其中宁海西溪站还完成了自动化改造工作。

  (五)做好《水土保持法》的宣传贯彻

  以多种宣传形式为载体,大力开展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活动。以新闻媒体为平台,树立社会公众水土保持意识,组织利用“3·22”世界水日开展广场宣传活动,组织水源保护志愿者和市民代表走进水源地,树立尊重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理念。

  二、“十四五”目标任务与2021年水土保持工作思路

  2021年,根据水利部水土保持司、省水利厅的工作部署,宁波市水土保持工作要在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生产建设项目监督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力度。

  (一)做好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

  发挥好市水资源管理和水土保持工作委员会的平台作用,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和协调机制,根据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要求认真做好各项水土保持工作,已经完成对各县市(区)政府的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

  (二)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强化监督,做好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管理工作

  认真做好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继续强化水土保持方案批后的监督管理,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开展全面检查,特别是以开展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工作为契机,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及时足额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确保应征尽征,及时足额到位。做好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备案及核查工作。

  (三)开展全市2021年水土流失遥感调查

  弄清全市的水土流失确切数据以及流失重点区域,开展全市的水土流失遥感调查,为后续的水土保持治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四)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任务

  通过封山育林、水源地保护、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综合治理等治理措施,完成省水利厅下达的宁波市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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