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面交流

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交流材料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1-04-02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守正创新,扎实推进流域水土保持工作

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

  “十三五”期间,在水利部的关心指导下,我局守正创新,勇于担当,扎实工作,积极服务流域片生态文明建设和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水土保持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十三五”及2020年工作成效

  (一)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管效能

  一是加强重点区域生产建设项目遥感监管,制定印发《长三角经济圈核心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工作管理办法》,完成长三角经济圈核心区1.92万km2监管任务,将成果与流域有关省市共享,推动形成监管合力,有效开展了重点河湖违法违规生产建设活动“清零行动”。

  二是加强重点项目监管,完成48个部管项目“天地一体化”监管及13个水土流失治理项目“图斑精细化”监管,每年选择重点项目开展信息化监管;通过太湖流域水土保持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开展“云抽查”,对发现突出问题的及时现场检查,实现了“线上线下”高度融合。

  三是抓好信息化基础工作。落实“智慧太湖”建设要求,建成太湖流域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和水土保持“一张图”,建成基础数据库;积极推进无人机技术应用,服务水土保持现场监管及河道边坡调查、水库督查等。

  (二)建立协同机制,严格事中事后监管

  每年通过现场、互联网+、集中书面检查等方式实现部管项目全覆盖跟踪检查,对整改不力、验收滞后的多个铁路、水利项目开展约谈督办,取得良好成效;指导推动地方积极申报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获得该项荣誉示范工程数量位居全国前列。2020年,一是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监管,开展靶向问询,掌握复工动态,印发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采取多种方式检查,做到了疫情防控和水土保持监管两不误;二是开展铁路与水利项目专项监管,紧盯问题不放,督促铁路建设单位落实整改,率先对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实施信用监管,解决“灯下黑”问题;三是创新监管机制,破解协同难题,与流域片五省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印发《太湖流域片部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协同监管办法》,明确流域区域责任分工,完善协同监管重点环节程序、方式、时限,局领导带队开展了专题调研督导,推进地方建立完善区域联合监管机制和办法落地生效。

  开展专题调研,提出实施最严格水土保持监管的内容、要求、指标及具体措施建议;圆满完成长江经济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行动;每年开展浙沪闽三省市履职督查;完成有关省市水土保持重点任务考核。

  (三)主动指导服务,推动工作新突破

  每年认真开展流域片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督查,区域水土流失率降至全国最低水平。积极推动各县市申报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涌现出一批典型。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快太湖流域片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的指导意见》,开展专题调研,推动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积极指导上海市水土保持监管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太湖流域平原地区水保工作整体取得新突破。2020年,局领导带队专题调研指导上海市生态清洁小流域示范点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纳入上海市“十四五”发展规划;开展2019、2020年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动态监测评价,创新提出了一体化监管机制建设思路,成果纳入示范区水利规划。

  (四)强化基础工作,取得丰硕成果

  完成每年度流域片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动态监测及监测站点定位监测,建成启用野外调查移动端。加强水保法规制度宣贯,创办“宜山乐水”水保公益宣传公众号;多次为流域有关省市监管人员、建设单位进行专题培训达上千人次。2020年,太湖流域水土保持信息系统入选水利部《2020年度水利先进实用技术重点推广指导目录》;开展“太湖流域平原区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模式与机制”专题研究,取得阶段成果;“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体制机制”专题调研成果高。扎实做好援藏扶贫工作,成功举办信息化监管培训班。

  我局始终注重督导结合,得到地方和建设单位充分认可。积极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在检查中党员佩党徽、亮身份,同步征求工作意见。抓好典型示范,2020年,联合浙江省厅、地方基层水利部门党组织,与全国首家民营控股高铁杭绍台铁路各参建单位党组织,开展五级党建联建共创活动,推进问题整改和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创建,效果好,影响大。

  二、“十四五”目标任务和2021年工作举措

  “十四五”期间,我局将在新发展阶段,围绕新发展格局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实施,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提升流域片水土保持率为目标,开拓创新,持续推动协同监管,推进水土保持生态治理及平原区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服务好流域片高质量发展。

  2021年,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继续推动流域区域协同监管,提升监管效能,促进行业自律。二是严格信用监管和责任追究,加强信息化监管。三是抓好地方履职情况常态化督查,促进齐抓共管。四是探索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水土保持“一体化监管监测机制”建设,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完成有关重大科技问题研究。五是深化党建业务融合,继续抓好杭绍台铁路“联建共创”活动并取得预期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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