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面交流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交流材料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1-04-02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转思路  谋新局 

推进水土保持工作实现新发展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

  2016年以来,我区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紧紧围绕构筑祖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战略目标,坚持不懈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不断强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成效明显,全区水土流失状况呈现出了面积和强度“双降低”的向好趋势,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抓重点带全局,全力完成“十三五”水土保持工作任务

  (一)顶层设计和制度建设逐步完善

  修订了《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条例》,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实施办法》等法规制度,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为全区水土保持工作提供了规划和制度保障。

  (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稳步推进

  建了水土保持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开展了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水利和有关部门、地方及社会力量共同发力,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7万km2,超额完成“十三五”综合治理任务。

  (三)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成效显著

  落实美丽乡村建设、脱贫攻坚重大战略部署,投入资金20.4亿元,在全区92个旗县实施了项目,完成治理面积3077 km2。治理区水土流失状况、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发挥了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四)人为水土流失监管全面加强

  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从方案审批到验收报备核查全过程、各环节严格管理把关。全区审批各类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4095项,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1.3万余次,共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253余件;全区征缴水土保持补偿费80余亿元。

  (五)水土保持基础工作不断增强

  实现了全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全覆盖,连续发布全区水土保持公报。依托国家V4.0系统,初步构建了全区信息管理平台。加大信息化手段在监督管理、综合治理、监测评价中的应用,水土保持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2020年发挥考核“指挥棒”和水土保持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完成规划考核自评和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987万亩;重点工程完成率96%以上;生产建设项目监督管理“放管服”取得实效,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全面纳入 “政务一体化”平台,实现“一网通办”。通过多种监管方式,实现全覆盖监管,完成2次覆盖全区的遥感监管,应用追究、处罚和惩戒手段,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项目,2020年共对150余个项目开展约谈,纳入“两单”管理5项,自治区挂牌督办7项,有力推动了问题整改。扎实推进黄河流域生产建设项目专项整治行动。完成全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基础工作。开展全区生产建设项目履职督查,并将结果纳入考核评估。汛前组织开展全区淤地坝大排查,汛期厅领导带队开展“四不两直”督查,全年未发生淤地坝险情。

  二、谋新篇开新局,努力推动“十四五”水土保持工作实现新发展

  (一)“十四五”工作布局

  一是明确工作思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定力,以“筑牢祖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为目标,以“三山”、“一原”和重要河流湖泊等为重点,加强水土保持防治和监督管理,为构建一体的全域生态安全格局提供水土保持基础支撑。   

  二是加快水土流失治理。以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为支撑,结合重大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构建水土流失防治体系。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积极推行以奖代补、以工代赈等方式,调动各方力量,完成水土流失治理任务5640万亩。

  三是强化水土保持监管。全面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完善强监管制度、营造强监管氛围、形成强监管态势,提升强监管能力。

  四是夯实水土保持基础工作。全面开展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强化监测站网建设,健全监测数据集成和共享机制,发布水土保持公报。发挥好监测成果的支撑保障作用。同时,加强水土保持宣传、信息化和科技示范等各项工作。

  (二)2021年工作重点

  一是做好自治区水土保持率复核确定工作。完成全区水土保持率阈值、分阶段目标的确定和分解落实到市县工作。

  二是抓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128万亩。完成国家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年度目标任务,积极推进黄河流域十大孔兑综合治理和粗泥沙集中来源区拦沙工程一期前期工作。

  三是强化人为水土流失监管。开展全覆盖遥感监管工作,利用书面检查、现场检查和互联网+等方式水土保持方案实现全覆盖监管。

  四是加强水土保持基础工作。开展全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抓好治理工程、监督检查和监测信息化应用和管理系统建设,提升水土保持信息化水平。

  五是加强淤地坝安全度汛管理。积极推进淤地坝维修养护经费落实,加强淤地坝督查检查,确保淤地坝安全度汛。

  六是压实水土保持责任。开展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履职督查和工程督查,规范各级水利水保部门管理,提升建设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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