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面交流

西藏自治区水利厅交流材料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1-04-0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强化水土保持职责  助推美丽西藏建设

西藏自治区水利厅

  一、2020年工作总结

  (一)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力度不断加大

  2020年,共许可水土保持方案1066个,审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24268.55公顷,设计拦挡弃土弃渣量4771.12万立方米。接受报备144个,对21个可能存在问题的报备项目进行验收核查。完成全区73个县(区)卫星遥感图斑复核3113个。完成20个重点生产建设项目,以及6个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信息化监管。完成自治区级229个疑似图斑的遥感监管加密、复核认定。对608个生产建设项目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二)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项目稳步推进

  落实水土保持资金12462.02万元,完成投资11025.42万元,投资完成率88.47%,其中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完成投资6222.47万元,投资完成率92%,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16.46平方公里。完成西藏自治区2019年实施全国水土保持规划情况自评估。

  (三)水土保持基础工作扎实开展

  《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概估算定额》获得批复。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监督管理基础数据全部纳入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系统。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实现120万平方公里全覆盖。制订并实施了《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第三方技术评审管理规定》。修订完善水土保持权责清单。

  (四)水土保持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加强

  对七地市40余人开展监管培训。选派27名业务骨干参加太湖流域管理局为西藏举办的水土保持培训。

  (五)水土保持宣传教育积极开展

  对50余个生产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发放各类宣传资料800余册。在西藏主流广播媒体上播放水土保持知识、在出租车顶灯上播放公益标语,有效引导了社会各界聚焦水土保持工作。

  二、“十三五”工作

  (一)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迈上新台阶

  “十三五”以来累计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报告4578个,是“十二五”期间的9.5倍;开展监督检查2155项(次),是“十二五”期间的7.8倍,彻底扭转了“动土”不编方案(表)、建设不谈水土保持工作、竣工不讲水土保持验收的被动局面。

  (二)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取得重大突破

  “十三五”期间,累计投入资金7.1亿元,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示范工程等75个项目,完成治理面积1909.23平方公里,是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的近两倍。

  (三)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取得初步成效

  积极推进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示范工作,加大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等信息化技术应用,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提供强有力支撑。

  (四)水土保持基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2018年以来,每年开展一期覆盖全区的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初步摸清我区水土流失家底。印发西藏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和定额,填补了西藏水土保持工程定额和投资标准的空白。

  (五)水土保持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

  注重人才培育,采取日常工作磨练、单位内部培训、援藏渠道培养等方式,全面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三、“十四五”工作目标任务

  主要发展蓝图是:水土保持监管“无死角”;水土流失变化“尽掌握”;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稳推进”;智慧水保“唱主角”。

  (一)在西藏水土流失和水土保持基础理论方面有突破

  持续强化基层理论研究,以理论研究增强社会关注度,争取更多政策资金支持。

  (二)在信息化建设方面有突破

  针对当前人才机构配置不足的问题,在现有水土保持信息化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推动水土保持信息化再上新台阶。

  (三)在生态建设质量上有突破

  针对不同海拔不同区域,围绕“如何建设、有哪些好的模式、能取得什么样的效益”等方面开展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确保项目投入取得最大效益。

  (四)在监督检查上有突破

  在水土保持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精准化方面狠下功夫,创新监管方式,丰富监管手段,提高监管效率和管理水平。

  (五)在人才队伍上有突破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引进项目领军人才、独挡一面的骨干人才和执行能力强的干事人才。

  (六)在社会统筹上有突破

  充分发挥水土保持综合职责,统筹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形成合力,构建“大水保”工作格局。

  四、2021年重点工作计划

  2021年,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将围绕中心工作,重点做好三件大事,推进五项任务。

  三件大事:一是科学复核确定水土保持率,确定我区2050年水土保持率远景目标值和2025年、2030年、2035年阶段目标值。二是认真完成水土保持补偿费划转工作,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做好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相关工作。三是认真完成全国水土保持规划评估考评工作。

  五项任务:一是充分运用遥感监管、现场监管和信用监管等形式,强化项目监管工作。二是开展水土保持履职督查,压实地方责任。三是强化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年度计划执行,及时下达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任务和投资,力争项目尽早开工建设,坚决完成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任务。四是继续深入开展水土保持“进学校、进党校、进农村、进工地”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水土保持舆论氛围。五是加大与太湖局,水土保持监测中心、沙棘开发管理中心(植物开发管理中心)以及上海市水务局、江苏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厅等对口援助部门对接力度,落实“十四五”人才培养、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平台建设等支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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