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面交流

云南省水利厅交流材料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1-04-0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凝心聚力  担当实干

奋力推动云南水土保持工作开创新局面

云南省水利厅

  按会议要求,现将云南省水土保持“十三五”及2020年工作成效总结,“十四五”目标任务、2021年工作举措报告如下:

  一、“十三五”及2020年水土保持工作成效

  (一)预防监督管理实现质的飞越

  一是监督监管取得新成效。“十三五”是全省检查生产建设项目力度最大的五年,也是违法项目查处力度最大的五年,省级每年检查不少于100个项目,全省检查生产建设项目2.6万个,查处违法案件8128起,罚款1718.84万元,成功扭转了“重批轻管”局面。二是事后监管取得新进展。2019—2020年对自主验收报备的1123个项目开展了现场核查,有效筑牢监管“最后一公里”防线。三是责任追究取得新突破。2019—2020年省水利厅对部分生产建设单位和水土保持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约谈,对未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的建设单位进行通报,责任追究力度不断加大。四是强监管取得新进步。以水利部3个挂牌督办项目为重点,厅领导多次带头深入现场督促违法项目查处工作进展情况,经过整改,水利部同意解除挂牌。

  (二)综合治理目标任务超额完成

  一是超额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全省共完成水土流失面积2.53万平方公里,占“十三五”规划任务的107%。二是水土流失面积、强度实现双下降。2019年全省水土流失面积较2015年下降2.48%,中度以上流失面积下降20%。三是超额完成88个贫困县水土保持项目全覆盖。把水土流失治理与精准扶贫紧密结合起来,贫困地区投资占到水土保持总投资80%以上,受益人口近600万人口。

  (三)监测信息化工作实现全覆盖

  一是建成53个覆盖全省16个州(市)监测要素齐全的监测站网。二是完成2009年以来25888个生产建设项目和460个治理工程信息录入,组织全省现场复核48388个卫星遥感扰动图斑。三是自2018年起按年度完成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和消长分析,实现全省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全覆盖。四是每年发布《云南省水土保持公报》。

  (四)重点领域改革取得重大进展

  一是自2018年起在全省坡耕地、重点工程项目中全面推行村民自主建设模式。二是率先在马龙区、临翔区连续3年实施以奖代补试点工程,探索了“产业+脱贫”“国有企业+农户”“村党总支+合作社+企业+农户”等3种建设模式,撬动社会资本6315.32万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48.5平方千米。

  (五)国策宣传突出主题亮点纷呈

  一是每年坚持“四个一”开展宣传。即:制定一个实施方案;制作一期公益广告;在新闻媒体上至少刊登一篇宣传文章;印制一批宣传品。二是坚持以水土保持进党校为突破口开展宣传。4个州(市)连续3年开展水土保持进党校试点工作。三是坚持以示范工程为窗口开展宣传。筹资建设昆明市百草园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依托两个科技示范园推动水土保持国策进课堂。

  二、经验做法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结回顾五年来的工作实践,有三条经验我们必须坚持。一是必须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更加注重发挥“大水保”联动工作机制,动员社会各方广泛参与水土流失防治。二是必须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切实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管理,有力遏制新增水土流失,守住生态红线。三是必须坚持分区治理、分类指导,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更加注重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有机结合,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省水土保持工作仍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困难和问题:一是全省水土流失面积量大而广,治理需求与实际投入矛盾突出,治理不平衡、不充分。二是水土保持监管量大、面广、任务繁重,基层水土保持监管力量薄弱,不能满足强监管要求。三是监测站点运行管理难以满足新时代监测工作要求。

  三、“十四五”水土保持工作思路及2021年重点工作举措

  (一)“十四五”水土保持发展目标

  到2025年,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63万平方公里,重点预防区、重点治理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和减少,水土流失面积和侵蚀强度明显下降,基本建成与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监督管理能力显著增强,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遏制。

  (二)2021年重点工作及举措

  一是高位推动、持续发力,严格水土保持监督监管。继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核查,分级开展水土保持履职情况督查,加强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不断强化过程监管。

  二是突出重点、分区防治,不断加快综合治理步伐。继续抓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指导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探索经验,提供保障。

  三是积极谋划、主动衔接,科学编制水土保持规划。积极开展“十四五”水土保持规划专篇和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同时做好与有关规划的衔接,不断完善规划体系。

  四是强手段、全覆盖,强化监测信息化工作。高质量开展全省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和消长分析,常态化推进和督促完成信息系统录入工作。

  五是全面总结、不断探索,切实深化水土保持改革。充分总结3年以奖代补试点工程实施经验,在全省范围内逐步推行。

  六是科学研判、高位推动,全力做好水土保持率远期及分阶段目标值的确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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