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面交流

福建省水利厅交流材料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1-04-0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砥砺前行  全面开创水土保持工作新局面

福建省水利厅

  “十三五”以来,在水利部的关心支持和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进则全胜 不进则退”重要批示精神,不断推动水土保持工作上台阶、做示范。现汇报如下:

  一、“十三五”及2020年工作成效

  (一)“十三五”主要成效

  一是有效降低水土流失斑存量。持续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省级重点县等治理项目,全省累计完成治理面积1259.5万亩,水土流失率由2015年的8.87%下降至2020年的7.52%,其中流失率大于10%的县由23个降至9个,超额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位居全国领先水平。

  二是依法控制人为水土流失增量。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8404个,依法检查项目12092个,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14.51亿元,立案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120起,受理1916个项目报备的自主验收材料,有效促进水土保持“三同时”落实。

  三是有力带动地方特色产业发展。结合扶贫攻坚,综合改造茶果园坡耕地25万亩,培育打造了宁化茶油、平和密柚等一批地方特色产业,有效改善农业基础设施,促进了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

  四是全面美化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结合乡村振兴,通过因地制宜选取具有生态、景观、亲水功能的河道进行综合整治,建设水保生态清洁小流域469条、水土保持重点乡镇400个、水土保持生态村160个,有效促进人居环境美化。

  五是成功创建一批典型示范工程。永定等3个县(市、区)成功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综合治理工程”;安溪县成功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新建龙岩至厦门铁路等3个项目成功创建“生产建设项目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

  (二)2020年工作成效

  全面开展“一个示范”、“四地攻坚”,“十个重点”,通过对长汀等15个重点县实施精准治理,全省完成治理面积237.31万亩,占任务118.72%;审批水保方案2569个,依法检查项目3121个,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2.74亿元,受理599个项目报备的自主验收材料;组织完成水利部下发的3951个疑似违法违规水土流失斑的现场核查和督促整改;率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天地一体化”项目监管,实现省级以上审批在建项目,中央环保督察发现突出问题项目监管全覆盖;围绕脱贫攻坚,安排23个省级扶贫县治理资金1.885亿元,治理面积60.71万亩,改造茶果园坡耕地1.77万亩,对23个扶贫县开展非柴燃料补助,发放燃补资金1025.58万元,惠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1011人。

  二、“十四五”工作目标

  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为主线,工作重点从以往的规模化治理水土流失斑,推进水土流失减量降级为主逐步向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生产建设项目从严管控、水保生态功能修复提升转变。全省计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50万亩,打造水保生态清洁小流域500公里,到2025年水土持率维持在93%左右,重点水土流失区治理成效不断提升,水土保持监管能力逐步加强,人为水土流失基本得到控制,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加快形成,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国领先。

  三、2021年工作举措

  全省计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0万亩,建设水保生态清洁小流域100公里,完成水土流失治理“为民办实事”项目总投资4亿元,力争将水土流失率降至7.5%以下。

  (一)加强部门合力

  坚持省委书记、省长“双组长”制,加强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纵向指导、横向协调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同作战;联合发改等六部门对各地市政府开展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形成部门合力推进、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注重顶层设计

  拟以省委省政府两办,出台《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 进一步加快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拟与水利部水规总院合作,编制《福建省“十四五”水土保持规划》《福建省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等。

  (三)补齐治理短板

  根据2020年遥感调查成果,将原来15个水土流失治理重点县调整为9个,重点围绕林地、茶果园坡耕地和废弃矿山等,进一步实施精准治理,有效削减水土流失斑;大力推行水土保持“以奖代补”项目,从2个试点县增加至8个;结合闽江流域综合整治,打造一批具有亲水廊道、文化景观的水保生态清洁小流域。

  (四)强化人为管控

  针对茶果园、经济林等农林开发活动,研究制定技术规范和标准等,从源头上改变传统耕作方式,促进生产生活方式向绿色转型;严格落实住建等行业主管部门的水土保持监管职责,建立权责清单,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事前审批、事中检查、事后核查等,全面推行信用监管“重点关注名单”和“黑名单”制度,依法查处“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打造典型示范

  深化拓展“长汀经验”,打造全国水保高质量发展示范区,以长汀为引领,充分利用“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平台,重点打造10个水土保持科教示范园等,加快构建全省水土保持示范样板体系。

  (六)提升宣传科技

  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水土保持工作作出重要批示10周年为契机,拟以省委省政府、水利部主办,水利厅、龙岩市委市政府、长汀县委县政府具体承办,举办题为“福建省水土流失治理与生态文明建设论坛”;加大水保信息化建设,全面打造省、市、县三级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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