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面交流

安徽省水利厅交流材料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1-04-02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治理监管并重

建设绿水青山美好安徽

安徽省水利厅

  “十三五”以来,在水利部的关心指导下,安徽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认真履行《水土保持法》和省实施办法赋予的职责,水土保持工作成效显著。

  一、“十三五”时期水土保持各项工作

  (一)法规和规划体系日益健全

  2018年修订了《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省级和各市水土保持规划均获政府批复实施,划定并公告了重点防治区。出台了《关于全省开发区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制定了自主验收实施意见和实施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细则等。

  (二)水土流失状况明显改善

  “十三五”期间全省水土流失治理投资约20.89亿元,完成新增治理面积3182.34平方公里,占计划任务的140%,生态修复和重点预防保护面积2738.73平方公里,占计划任务的105%。实施118个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成生态清洁小流域71条;实施14个项目区坡耕地综合治理工程,完成坡改梯6.13万亩。实现了水土流失面积、强度“双下降”。

  (三)人为水土流失管控全面加强

  从严审批水土保持方案,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实行承诺制管理,提升服务效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在建项目跟踪检查全覆盖,适时与项目所属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检查,全省共开展生产建设项目跟踪检查14437个次。对自主验收报备项目开展了核查。制作发放《生产建设活动水土保持义务告知书》3.5万余份。全省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11.44亿元。

  (四)监测和信息化应用水平大幅提升

  “十三五”时期水土保持监测站达到28个。实现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全省全覆盖,定量掌握到县级行政区及重点区域的水土流失状况。推进水土保持监管信息化应用,实现生产建设活动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全省全覆盖,完成6014个项目遥感解译和核查处理,抽取58个已验收和67个在建重点治理项目开展核查、9个项目开展效益评价,提升了监管效率。

  (五)水土保持考核深入推进

  2019年省政府出台了《安徽省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试行)》,与年度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一并开展,自2019年起指标分值达到1.5分(省对市考核总分150分)。市、县各级人民政府均出台水土保持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考核结果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和相关部门水土保持职责进一步压实。在2019年度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评估中我省获“优秀”等次。

  二、2020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综合治理任务超额完成

  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11.08平方公里,占计划的156%;重点预防保护面积617.73平方公里,占计划的103%;建成生态清洁小流域28条,占计划的280%。实施28个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和2个项目区坡耕地治理,中央资金共29339万元,目前中央资金建设任务已全部完成。

  (二)生产建设项目监管持续加强

  省级审批水保方案82个,其中不予许可13个。对历年部省审批未验收的294个在建项目开展全覆盖跟踪检查,印发了检查意见,公示了检查和整改情况。对20个自主验收报备项目开展核查。向水利部上报了长江经济带专项执法督办的1个项目查处整改情况。上报了10个列入“两单”的市场主体名单。省级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1.79亿元,完成了补偿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工作。

  (三)监测和信息化服务能力稳步提升

  完成了年度省级监测区域动态监测和消长评价,按时向水利部报送成果。开展二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按时完成违法违规项目查处。开展10个已验收和4个在建重点工程核抽查。完成2027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和27个国家重点工程建设方案入库。编制发布了《2019年安徽省水土保持公报》。

  三、“十四五”水土保持工作目标任务

  切实管住人为水土流失,加快重点地区治理速度,推动水土保持防治见实效、上台阶。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433平方公里,建设小流域145条(其中生态清洁型小流域39条)。至2025年全省水土保持率达到91.8%,年平均减少土壤流失量500万吨,输入江河湖库的泥沙有效减少。

  四、2021年工作安排

  (一)落实水土保持考核工作

  按时报送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考评自评报告,配合做好复核工作。完成2020年度省级对各市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二)抓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进一步优化省水土保持“十四五”建设实施方案。抓好2021年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实施,做好往年项目验收等。推进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建设。创建小流域治理水土保持示范工程。

  (三)严格水土保持监督管理

  严格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开展开发区区域评估工作。继续对部省审批的在建项目开展全覆盖跟踪检查和开展验收项目核查,严肃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充分运用“两单”等制度,对违法违规企业进行信用惩戒。做好补偿费征收职责划转后续有关工作。创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示范工程。

  (四)开展监测和信息化应用

  加强监测站点建设,提高硬件设施水平。开展生产建设项目和水土保持项目信息化录入及监管等,以信息化技术支持人为水土流失管控。完成省级监测区域动态监测和评价工作。编制发布《2020年安徽省水土保持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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