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水利厅交流材料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1-04-02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聚焦黑土地 突出强监管
龙江“十三五”期间水土保持工作实现新突破
黑龙江省水利厅
按照本次会议要求,现将黑龙江省“十三五”水土保持工作情况和“十四五”总体要求暨2021年重点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一、“十三五”期间水土保持工作情况
“十三五”期间,全省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11万平方公里(全口径),完成国家下达目标任务的128%,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呈现出“双下降”的良好态势。主要措施为:
(一)强化顶层设计,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十三五”期间,省人大颁布实施了《黑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省政府印发了《黑龙江省2015-2030年水土保持规划》和《黑龙江省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评估办法》,建立了省级联席会议制度,依法依规开展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评。印发了《黑龙江省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试行)》《黑龙江省黑土耕地保护水土流失治理三年实施方案(2018-2020年)》等规划及实施方案,水土保持法规、政策和规划体系不断完善。
(二)突出重点,加大治理力度
“十三五”期间,实施了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东北黑土区侵蚀沟治理等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下达投资6.58亿元,其中中央和省级投资4.90亿元、市县配套1.68万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19平方公里、侵蚀沟1042条。2020年,全省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4176平方公里,为下达目标任务的199%。实施2项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下达投资2.29亿元,年度投资完成率均在90%以上,绩效目标完成率为100%。
(三)夯实工作基础,全面开展依法监管
“十三五”期间,省级财政投入专项资金3537万元,实现了全省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和生产建设项目信息化监管全覆盖。审批水土保持方案1383项,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383项。开展水土保持违法违规事项清查专项行动和十五度以上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退耕还林还草三年行动,共查处违法违规事项3653个,签订实施十五度以上坡地退耕协议1.79万公顷。2020年,省级财政安排资金964万元,加强动态监测和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全省共审批水土保持方案610项,完成设施自主验收报备88项,完成水利部下达的3211个生产建设活动疑似扰动图斑核查工作,确认违法违规事项521个、全部依法查处。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2.61亿元。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水土保持能力和水平
除省政府审批(核准、备案)和跨市(地)项目外,将原由水利厅负责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权限下放至属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国家、省重大项目和各类园区项目实行承诺制审批,优化审批流程,大大压缩了审批时间,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实现了即来即办。应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技术,实行水土保持信息化、精细化管理。
二、存在的问题
“十三五”期间,虽然我省水土流失状况有了明显好转,但是仍存在一定得差距和不足。一是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投入少、资金需求大;二是农业生产和水土保持矛盾较为突出;三是水土保持监测系统不完善。
三、“十四五”水土保持工作总体要求和2021年重点工作
(一)“十四五”水土保持工作总体要求和任务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对黑土地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水利部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聚焦黑土地保护,以有效提升水土保持率为目标,以强化人为水土流失监管为核心,以加快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为重点,以考核、督查问责整改为抓手,着力提升管理效能和水平,为我省乡村振兴和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支撑和保障。到2025年,全省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76万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提高到84.21%,有效遏制水土流失增量、消减水土流失存量,持续保持水土流失面积、水土流失强度“双下降”良好态势。
(二)2021年重点工作
1.加强顶层设计,科学确定各年度任务目标。印发《黑龙江省“十四五”水土保持专项规划》和《关于加强黑土地保护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专项推进工作方案》,科学确定各阶段水土保持率并分解落实,有序推进水土保持工作。
2.加强协同推进,全力抓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用好田长制和水土保持考评工作平台,压实落靠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任务,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年度计划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3520平方公里。
3.加大投入力度,加快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印发《黑龙江省小流域综合治理建设方案(2021-2023年)》,下达2021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黑土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投资1.93亿万元(中央资金1.85亿元、配套资金0.08亿元),以侵蚀沟治理为重点,采用工程、植物、农业耕作等综合措施,计划完成小流域治理面积519平方公里(含侵蚀沟),11月底前完成90%以上年度建设任务。
4.强化日常监管,依法依规管住人为水土流失。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370万元,持续开展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和生产建设水土保持信息化常态监管,对违法违规事项清单、台账实行动态销号管理,推进十五度以上坡地退耕还林还草,坚决遏制人为水土流失。
5.压实目标责任,严格落实各项工作和措施。加大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评力度,压实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有效落实水土保持各项工作措施,并取得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