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面交流

吉林省水利厅交流材料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1-04-02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创新监管服务  强化治理保护

切实推动水土保持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吉林省水利厅

  “十三五”时期,在水利部的关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吉林省凝心聚力、狠抓落实,推动全省水土保持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

  一、“十三五”工作成效和2020年主要工作

  五年来,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入践行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加快推进重点地区水土流失治理,切实强化人为水土保持监管,着力筑牢水土保持基础,齐心协力,砥砺奋进,全省水土流失面积、强度实现“双下降”、水蚀风蚀呈现“双减少”。以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为示范,进一步带动全省各部门及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水土保持治理,累计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0126.64平方公里,规划目标任务完成率达104.61%。坚持寓管于服,放管结合,全面推行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实现人为水土流失监管全覆盖。累计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4444个、受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397个,检查项目5874个并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助力脱贫攻坚,扩大中央资金支持范围,加大贫困地区水土保持支持力度,累计投入资金1.42亿元。扎实推进监测与信息化应用,水土保持监管更加精准,治理效益得到有效发挥。“十三五”规划主要目标超额完成,基本建成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生态环境进一步趋向好转。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全省水土保持工作坚持以推动监管制度化和补短板精细化为核心,以强化预防保护为重点,以健全责任和夯实基础为抓手,在制度建设、手段提升、机制创新、责任落实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一)切实强化水土保持监管服务

  坚持优化服务和从严监管“两手抓”,着眼疫情防控和助力复工复产,积极创新审批方式,对380个项目方案实行“网上办”或“不见面”审批,对重大项目开辟水土保持绿色通道,在开发区全面推行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和承诺制管理。变“被动查”为“主动管”,首次在全省实现人为水土流失遥感监管全覆盖,核查疑似扰动问题卫星图斑5988个,认定并查处不合规生产建设项目1464个,经省市县三级联动,初步实现“陈年积案”清零。

  (二)稳步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投资7100万元,治理侵蚀沟359条,治理与控制水土流失面积24.06平方公里,首次实现当年投资计划和建设任务90%以上。全力推动往年重点工程问题整改和竣工验收,对19个项目开展监督检查,对20个项目开展竣工验收。以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为抓手,进一步压实水土流失防治和黑土地保护责任,全年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084平方公里,超过任务目标7.64%。

  (三)着力加强水土保持基础工作

  进一步优化动态监测技术路线和方法,首次采用当年遥感影像,提升监测精度和质量,完成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全覆盖。针对重点地区和不同地类,持续深化监测成果分析评价和运用。2020年全省水土流失面积为4.13万平方公里,较2019年减少420.97平方公里,减幅1.01%。

  二、“十四五”目标任务

  以水土保持率为刚性约束,科学合理确定水土保持目标任务。坚持以推进水土流失减量降级与提质增效并重为主线,以健全制度和强化落实为核心,以体制机制和科技创新为动力,全面强化人为水土流失监管,科学治理水土流失。争取中央资金6亿元,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侵蚀沟治理等国家水土保持重点项目100个,实现水土流失治理1300平方公里目标任务。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考核评估,推动全省完成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0150平方公里。

  三、2021年工作举措

  2021年,吉林省将聚焦黑土地保护战略和乡村振兴大局,突出重点区域水土流失防治成效,强化人为水土流失监管,继续做好水土保持监测与信息化应用。

  (一)强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

  在“吉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增设水土保持事项并增加联动监控权限,运用信息化手段首次实现对全省立项信息全面掌握、开工信息及时掌握、验收情况跟踪监控。进一步推进违法违规项目查处整治,加大遥感监管和日常监管力度,每年至少全覆盖开展一次遥感监管和在建项目监督检查,建立监管发现问题台账,针对问题查处、整改情况开展暗访抽查,推动逐一对账销号清零,形成闭环管理。鼓励企业入驻“吉林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加强社会共治和自律管理。

  (二)加快推进黑土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今年,全省计划投入资金12420万元,在伊通县、公主岭市、敦化市等23个项目县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64平方公里。全力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年底前实现投资计划和建设任务超90%。

  (三)推动治理保护责任落实

  水土保持是一项系统工程,我省将切实发挥水利部门的牵头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考核评估,坚持任务清单化、工作图表化、操作手册化、标准模板化,使水土保持各项工作全链条联动,各项任务全方位落实。

  (四)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信息化应用

  强化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按时完成国家划定的20个县(市、区)6.62万平方公里动态监测面积任务。结合水利部动态监测成果,对不同土地利用面积、不同地类水土流失面积、不同坡度分级坡耕地面积及其水土流失面积进行全面分析,理清全省水土流失底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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