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报道

广东:贯彻《水土保持法》 扮靓“东改工程”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4-06-3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04-6-29
 
  (中国水利报)广东省东江-深圳供水改造工程(以下简称“东改工程”),是一项关系到香港及工程沿线地区经济发展的生命线工程和民心工程。在“东改工程”建设中,工程总指挥部坚持人和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坚持工程建设与生态建设同步,认真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今年1月,东深供水改造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了水利部水保司组织的竣工验收。验收组一致认为,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质量优良,建议作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在全国推广。在今年2月,被水利部评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示范工程”。
  贯彻《水土保持法》,高标准严要求
  “东改工程”总指挥部非常重视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法》和有关配套法规。1998年6月,工程总指挥部委托具备资质的广东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和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了《“东改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1999年4月水利部以水保〔1999〕165号文予以批复,水土保持投资为3985万元。根据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情况不断调整优化水土保持设计,并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落实各项防治资金,保障了水土保持工程的顺利实施。在“东改工程”建设过程中,总指挥部对施工单位明确提出防治水土流失、减少环境破坏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目标,要按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设计文件的要求,高标准、高质量进行文明施工。建立了有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在水土保持工程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等方面实施目标责任制管理,各部门负责人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确保水保方案全面实施
  从工程建设之初,“东改工程”就把水土保持内容纳入了招标投标文件中,将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纳入主体工程的建设管理中,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与主体工程一样有章可循,实施同样的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管理体系。广东粤源水利水电咨询公司等监理单位,按照“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的原则,专门制定了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制定了相应的监理程序,运用高新检测技术和方法,严格执行各项监理制度,对包括植物措施在内的整个水土保持工程设施进行了质量、进度、投资控制。
  加强水土流失监测,巩固和提高防治效果
  为严格控制新的水土流失造成的污染,影响供水的质量,“东改工程”总指挥部委托广东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进行实地监测和监控。一方面及时反馈和调整水土保持的防治措施,以有效地控制新的水土流失;另一方面为东深供水改造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提供科学依据。“东改工程”是我国首次对开发建设项目进行完整全程水土保持监测的工程项目,为了探索和规范监测手段,水科院在工程建设中采取全线调查与定位监测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为期两年的水土保持监测和研究,针对不同地表扰动类型采用装钉法、样方调查、简易径流场、人工模拟降雨等方法,对防治责任范围、弃土弃渣、地表扰动、土壤流失、水土保持措施及其效果进行动态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和实际情况,不断优化施工布置、工序和方法,严格控制施工扰动面积。水土保持方案中的防治责任范围为486.27公顷,工程结束后实际扰动面积仅为352.63公顷,有效地巩固和提高了防治效果。

最近更新

微信 欢迎关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