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域机构将在水保监督执法中发挥更加重要作用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4-06-3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日前,水利部办公厅发出了《关于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将使流域机构在水保监督执法中发挥更加重要作用。
流域机构是水利部派出机构,代表水利部在流域内行使水行政管理职能。为进一步调动流域机构工作积极性,该通知明确要求各流域机构:一要建立部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督察制度。二要建立汛前水土保持工程检查制度。在每年汛前对重点开发建设项目组织完成一次全面检查,对存在重大泥沙灾害、滑坡和泥石流灾害的工程提出限期整改措施,加快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确保水土保持工程正常发挥作用,确保弃土弃渣得到有效防护,消除水土流失灾害隐患。三要建立流域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公告制度。每半年公告一次部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实施情况、水土流失监测情况和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结果。四是建立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