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世纪初期水保监督执法目标任务确定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4-06-3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04-6-29
近日,水利部组织制定了《全国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纲要(2004-2015)》,确定了本世纪初期监督执法工作的目标、任务、布局和重点工作。到2015年,全国预防监督工作的目标是建立完善配套的水土保持法规体系,健全执法机构,提高执法队伍素质,规范技术服务工作,全面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管护责任,有效控制人为因素产生的水土流失,从根本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建立水土保持监测系统,并定期公告水土流失动态。
主要任务:第一是加强对生态环境良好区域保护工作的力度,制止人为破坏,充分发挥其应有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第二是有效保护综合治理的成果,落实管护责任,使其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得到持续发挥,生态环境良性循环。第三是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全面展开并取得实质性进展,实施生态修复面积120万平方公里,通过自然修复,使大范围的植被覆盖率得到恢复和提高,水土流失程度大幅度减轻。第四是加强"四荒"土地开发的管理工作,规范"四荒"土地开发方式,在"四荒"开发中,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有效保护天然植被和自然生态景观。第五是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得到全面落实,特别要加强对开山采石等小型开发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力度,开发建设与水土流失防治同步,水土保持方案报批率达到90%以上,使80%以上的废弃土石渣得到拦挡和防护,水土保持功能得到恢复,生态环境更加良好。第六是有效控制城市开发建设中的水土流失,使多数城市(镇)人居环境有较大改善,人与自然更加和谐,生态良好、环境优美,到2015年,全国建立100个国家级、300个省级水土保持示范城市,建立1000个水土保持示范城镇。第七是建立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系统。结合全国防汛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现有水文站网,合理布设监测点位,全面提高数据采集、传输的质量和稳定性。在三峡库区、晋陕蒙接壤区、环京津风沙源区、退耕还林区、塔河及黑河下游区、南水北调等重点区域建立动态监测体系。每年对重点项目水土流失动态进行公告,每5年对重点地区进行一次公告,每10年公告一次全国水土流失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