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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纪念《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3周年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4-06-3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举办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培训班
为了纪念2004年6月21~24日,河北省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培训班在北戴河水利培训中心举办,参加此次培训班的人员包括有关市、县主管水土保持工作的局长,监督科、站长,桃林口、岗南、黄壁庄、邱庄水库管理局主管局长和科长共约190人。培训班邀请河北省委党校政法教研部主任杨亚佳教授,重点讲授了《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和即将在7月1日实施的《行政许可法》;水利厅政策法规处讲授了水行政执法的有关问题,各市就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情况进行了交流发言。
河北省位铁强副厅长参加了此次培训班,并做了重要讲话。讲话总结了河北省在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方面的工作和取得的主要成效;分析了当前水土保持形势,提出了目前河北省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市、县水利部门领导对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认识不够、定位不准。“预防为主”的思想贯彻不到位,重治理、轻预防监督管理的现象依然存在。二是部分地方人为水土流失现象仍很严重。特别是去年以来,由于经济发展出现过热现象,生产建设规模不断加大,一些地方再次出现只顾经济发展忽视环境保护问题。小铁矿、小煤矿和采石挖沙等活动,到处可见,个别地方已泛滥成灾。山区陡坡开荒现象仍然存在,今年春季降雨较多,加上粮价上涨及退耕还林政策的调整等原因,部分地区的陡坡开荒问题有所蔓延。
针对以上问题,位铁强副厅长提出近期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的重点是:
1、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进一步充实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人员,搞好培训工作。
2、根据《水土保持法》规定,分区分级加强对重点监督区,重点治理区和重点预防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工作。
3、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依法行政,规范管理。
4、加强与计划、环保等有关部门的协调,落实责任,共同把好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关。
5、搞好21世纪首都水资源规划水土保持监测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试点监测工作。
6、搞好秦皇岛、武安、沙河和围场县等城镇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
本次培训班既是学习、研讨班也是进一步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强化全省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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