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州水利局组织开展《水土保持法》宣传活动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8-07-02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6月29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十七周年纪念日,为了做好水土保持宣传工作,伊犁州水利局组织伊宁市水利局、喀什河流域管理处在伊宁市阳光时代广场进行了《水土保持法》联合宣传。宣传主要面向社会、面向群众、面向基层、面向开发商,旨在唤起全社会水土流失忧患意识和水土保持法制意识,力促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基本国策家喻户晓。
本次宣传主要通过设立咨询台、悬挂横幅、散发宣传单、制作专题展版、在伊犁电视台黄金时段滚动播放水土保持法律知识和相关水土保持信息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宣传《水土保持法》及相关法律。还组织新闻单位现场采访了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实施较好的县市及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较好的大型煤矿,并对私挖乱采、超量开采的建设单位进行了现场说法宣传。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知法、守法意识,促进了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法律、政策水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宣传实效,必将对我州水土保持工作的进一步开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