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召开纪念《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十七周年暨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座谈会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8-07-07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水利部水土保持司佟伟力副司长参加会议并讲话
为了纪念《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7周年,2008年7月2日,北京市政府组织市政府法制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委、市建委、市市政管委、市交通委、市农委、市环保局、市园林绿化局、市水务局等13个部门联合召开“纪念《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十七周年暨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座谈会”。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副司长佟伟力、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安钢出席会议并讲话,北京市水务副局长张寿全主持会议。
会上,北京市水务局作了“加强部门联动 服务宜居城市 依法保护首都水土资源”的工作汇报。就北京市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取得的成效和经验进行了交流,分析了面临的突出问题,就进一步加强与相关委办局建立联动机制进行了探讨。各委办局针对完善法规体系、联动立项审批、联合监督检查、加大验收力度等工作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佟伟力副司长充分肯定了北京市水土保持工作取得的成就,一是北京市以水源保护为中心、构筑三道防线、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的工作成效显著。二是建设11个坡地径流场、127个坡地径流小区和14个沟道控制站,形成了覆盖全市的水土流失监测网络。针对面源污染、治污等重点领域开展科技攻关,科技基础支撑作用突出。三是建立水土保持监督执法部门联动机制,监督执法工作稳步推进。希望北京市以监督执法专项行动为契机,充分发挥部门联动的作用,同时探索建立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把监督执法工作推上新台阶。
安钢副秘书长在讲话中提出《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围绕首都生态涵养、保护首都饮用水水源、服务宜居城市、服务绿色奥运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促进了首都生态文明建设。北京市要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水土保持工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形成政府主导、市场引导、全社会参与水土保持的良好氛围。
参加会议还有中国水利报、北京日报、京郊日报、北京水务报等新闻媒体的记者,北京市水土保持工作总站,14个郊区县水务局的主要负责同志。
北京市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