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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结合专项行动宣传《水土保持法》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8-07-0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内蒙古自治区为期一周的《水土保持法》宣传周活动日前圆满结束。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颁布17周年,也是水利部全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的关键阶段。内蒙古自治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将《水土保持法》宣传与“专项行动”相结合,立足当地实际,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开展《水土保持法》宣传工作。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建设突飞猛进,各地开发建设力度强劲,水土保持监督执法面临巨大压力和考验,在自治区人大政府的监督和支持下,全区《水土保持法》宣传的力度和广度不断加深。2006年6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在呼和浩特市举办了“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十五周年座谈会”,自治区政府及有关委办厅局参加了会议。2007 年5-7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在全区范围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贯彻执行情况执法检查,通过深入实地的调查研究和监督检查,使《水土保持法》的社会认知程度和贯彻实施力度明显加强。
今年6月29日—7月5日,全区各地以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为契机,紧紧围绕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的伟大号召为主题,通过发表领导署名文章、播放《水土保持法》宣传专题片、印发宣传手册、树立《水土保持法》公益宣传广告牌、走访开发建设工地、与有关部门进行座谈、举办法律法规培训班等方式,广泛、深入进行《水土保持法》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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