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各地认真组织开展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7周年宣传纪念活动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8-07-0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08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7周年,为进一步推动水土保持工作,我省各级水利部门结合当地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纪念活动。
浙江省水利厅制定印发了《浙江省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和《浙江省2008年度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实施计划》,对宣传的指导思想、基本目标、主要任务、实施内容与形式保障措施等进行了部署,并及时转发了水利部《关于开展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7周年宣传纪念活动的通知》对宣传纪念活动提出了要求。6月29日,《钱江晚报》安排了一个版面进行专题宣传,以“防治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为主题,全面回顾了近五年来全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成效和经验、目前所面临的形势及今后的对策措施,图文并茂地展示了绍兴市汤浦水库面源污染防治、临安市山核桃林水土流失治理、安吉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以及杭新景高速公路杭州段、国华宁海电厂等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示范工程,介绍了部分水土保持基本知识。
衢州市水利局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明确宣传主题为“水土保持与生态文明建设”,并通过文件和在全市水土保持科(站)长会议上进行部署和落实。制作了衢州水土保持17周年成效展板,着重突出 “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城市”这个亮点;衢州广播电台“水保之声”播出水土保持知识讲座;衢州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衢州水利》播报水土保持工作动态、成效及存在问题;利用“浙江农民信箱”短信平台向广大领导和群众发送水土保持国策宣传短信,仅在6月29日这一天就发送宣传短信14.2万条;等等。
丽水市水利局在南明湖防洪堤上开展了“保护母亲河万人签名”活动,发放水保宣传资料上千册;在丽水市区主要街道悬挂水土保持宣传横幅20余条;在市水利网站上刊登宣传标语;发表专题文章;在丽水处州晚报发表专版,突出宣传17周年来丽水在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综合治理、生态修复、监测预报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莲都区水利局结合全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深入到乡镇、建设单位设点开展水保法宣传咨询和法律知识有奖答题,现场发放宣传资料330份,参与法律知识答题近200人次,接受咨询50人次。同时新编印了水保法律法规选编3000余册,分发到全区所有乡、镇、村。
绍兴市水利局在绍兴晚报上刊登该市近年来水土保持工作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典型执法案例图片资料。6月27日,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总站在环城南路稽山公园路段,制作发布了10只电子滚动灯箱广告,着重宣传水土保持的重要性和水土保持法相关知识。
桐庐县水利局结合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深入到乡镇、街道设点开展水保法宣传咨询和生态县建设等有奖答题,现场发放宣传资料520份,参与水保法及生态县建设答题近400人次,接受咨询60人次。同时将水保法律法规选编2000余册分发到全县所有机关、乡镇(街道)、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