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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大力开展纪念《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7周年宣传活动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8-07-0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08年6月29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7周年纪念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确定今年水土保持的宣传主题是“加强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了做好今年宣传活动,新疆水利厅制定了宣传方案,落实了宣传经费和人员。2008年6月29日,自治区水利厅及厅直各单位、厅直流域机构在办公楼上悬挂了宣传横幅和标语。新疆水利厅、乌鲁木齐市水务局、水磨河流域管理处、乌鲁木齐县水电农业局在乌鲁木齐市的南湖广场、水磨沟公园、乌鲁木齐县政府门前设置了3个现场咨询宣传点,新疆水利厅束庆鹏副厅长亲自参加了现场咨询活动。新疆水利厅专门印制了6000份《新疆水土保持报》、3万份《水土保持中邮专送广告》、2万份水土保持宣传单以及10万个水土保持宣传纸杯。自治区主席助理、水利厅王世江厅长和水利厅党组书记乌斯满·沙吾提同志联合在《新疆日报》上发表了“加强水土保持工作,促进生态环境和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的纪念文章,组织新疆日报记者深入伊宁县英买里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现场采访,在新疆日报上宣传报道了该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经验和取得的成效.通过丰富多彩、形式多样宣传活动,提高了全社会的水土保持意识和法制观念。
 
    新疆水利厅水土保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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