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发言

河南省水利厅谷来勋副厅长发言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9-04-12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扎实开展水保执法专项行动
全面提升水保监督管理水平
 
 
河南省地跨长江、淮河、黄河、海河四大流域,总面积16.7万平方公里。境内分布太行、伏牛、桐柏、大别四大山脉,山丘区面积7.9万平方公里,其中水土流失面积6.12万平方公里。经过多年努力,初步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14万平方公里。由于我省人口稠密、矿产资源丰富,人为水土流失现象较为严重,并且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人为水土流失现象呈现增加趋势。因此,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监督管理,对遏制人为水土流失现象、推进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至关重要。
一年来,我省按照水利部开展水土保持执法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完善措施,扎实推进,专项行动取得了五个方面的成效:一是基本查清人为水土流失情况,为搞好监督管理提供了基础。全省共调查、排查各类开发建设项目2712 个,其中未编报水保方案的1498个,已编方案在建项目557 个,已编方案已建项目520个,已编报方案未建137个。二是开展了大规模执法检查,进一步推动了“三同时”制度的落实。全省共组织各类执法检查2651次,检查项目2548个,其中省水利厅检查7次、检查项目36个。全省共下发各类整改意见或文书2494份,其中省水利厅下发22份。三是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更加全面深入。在全省各级下达的整改意见中,项目单位已经落实措施的有989个、占40%,正在落实的有891个、占36%。全省补报水保方案 930份,其中省级以上管理的项目5份。开展水保专项验收164个,其中省级以上管理的项目16个。补征水保规费 2302.27万元,其中省级补征860万元。四是完善了制度建设。针对我省存在的监管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等问题,通过专项行动,结合案例查处,全省各级进一步修订完善了规范性文件,有效整合了规章、制度,不少市县制定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水保监督管理长效机制正在逐步建立。五是进一步强化了行业主管地位。通过专项行动,我省方案申报率由45%提高到79%,实施率由30%提高到50%,验收率由10%提高到43%,规费到位率大幅上升,水利行业的主管地位得到加强,行业形象得到改善。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全国水保执法专项行动视频会议后,我省各级水利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层层安排部署,广泛宣传发动,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一是成立了组织。全省各级水利部门层层成立了领导小组,落实了办事机构,建立了协调机制,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二是明确了责任任务。按照职责划分,明确了各级水利部门的责任任务:省水利厅负责组织协调、督导培训、研究对策、督办查办重大案件等工作;市水利局负责组织宣传、建立制度、信息沟通、查办跨县项目等工作;县水利局负责调查摸底、建档立案、查办案件等工作;对于重大违法违规项目实行省、市、县水利部门联合督察,确保取得实效。三是制订完善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行动规则。按照水利部印发的水保专项行动方案,结合我省实际,制订了水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操作要点和工作细则,确定了4个阶段工作任务、3项基本目标、7项行动原则、10种案件类型,明确了目标意义、方式方法、程序标准和保障措施,增强了针对性、可操作性,促进了专项行动健康、有序发展。四是加大了宣传力度。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信息简报等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发动,争取各级各有关部门大力支持、全力配合,提高项目建设单位和广大群众对水土保持工作重要性、开展专项行动必要性的认识,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五是加强了业务培训。采取以会代训、专题培训等形式,系统讲述了《行政执法概要》、《全省水保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内容,使各级执法人员明确了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掌握了要领,提高了素质。据统计,全省各级共培训人员近3000人,为全省大规模开展监督检查提供了保障。
二、突出重点,严格执法
查处违法违规案件,是这次专项行动的重点,也是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的难点。为搞好案件查处,我们加大执法力度,突出工作重点,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决定重点查处“四类”违法违规案件,即:没有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擅自向水库、河道、沟渠倾倒废土弃渣,水保措施达不到标准、存在安全隐患,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地处山区、土石方量大、流失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逐项研究查处方案,逐项制定应对措施,集中力量,全力突破。在查处违法违规案件时,我们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宣传为先导,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注重执法效果和社会影响,发挥好重点案件的带动、辐射和震慑作用,推动水保监督检查工作深入开展。例如,我省在建项目岭南高速,跨越鸭河口大型水库上游,地形复杂,填挖土石方量较大,影响范围广。尽管项目单位编报了水保方案,但由于施工时防治措施不到位,存在随意弃渣、占压河道、影响行洪、威胁下游农田村庄安全等重大问题,群众反映强烈。为查处该案件,省水利厅三赴现场督促检查,两次下达整改意见,不仅深深触动了项目单位,也引起了项目主管部门——省交通厅的高度重视。在省水利、交通主管部门的共同督促下,该项目整改意见基本落实,防治措施基本到位。各地为了减少行政干预、实现依法办案,在深入重点项目、企业之前,积极向地方政府宣传汇报,取得理解、支持,以排除查案阻力,保障督查效果。如栾川县在政府支持下,对全县所有矿山进行排查,发现26家没有方案,18家拖欠规费。经县政府同意,下发停产整顿通知书13份,要求项目单位先停产整顿,办完手续再生产。两月后,19家企业办理了水保方案,4家进行资源整合或转产,3家停业关闭,补征规费220万元。
三、部门联动,形成合力。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水保监督管理工作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各级各有关部门大力支持、密切配合。为此,全省各级水利部门积极向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汇报,争取大力支持,努力营造良好执法环境。同时加强与发展改革、环境保护、国土资源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形成相互配合、相互支持、部门联动、协调一致的工作机制,努力从源头上控制人为水土流失现象的发生。例如,我们以安阳市为重点,通过省、市、县水利部门和有关方面的沟通协调,在2008年安阳市人大十一届六次会上,由11位代表联名提出了《关于安阳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议案》,交政府有关部门研究办理。在市人大的高度关注下,在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安阳市水利、发改、环保、国土4部门密切协作,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没有水利部门审批同意水保方案的,发展改革部门不予审批或核准,环境保护部门不批环评报告,国土资源部门不受理采矿、用地申请。这项措施的实施,引起了安阳市各项目单位的高度重视,把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纳入了项目建设范围,使全市水保方案申报率由过去不足60%提高到目前的85%,实施率由40%提高到70%,并对12个项目开展了水保专项验收。
四、加强督查,务求实效。
为保障全省水保监督工作平衡发展、协调推进,我们采取措施,强化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一是加大督办查办力度。将水土保持监督工作纳入全省水利重点工作督查范围,组织人员定期开展督促检查,确保案件得到有效查处。对重点案件,实行挂牌管理,跟踪督办,一查到底。对督查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新方法、新对策,帮助基层单位妥善解决。二是建立完善了激励机制。制定了河南省水保执法专项行动奖惩暂行办法,对完成任务好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任务落实不好的单位通报批评,并给予必要的处罚,激发各级水利部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三是组织开展了“回头看”检查活动。从2008年9月开始,历时3个月,按照《行动实施方案》和《工作细则》要求,对已规定制定整改措施的项目单位进行复核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对存在“四不”(拒不补报方案、拒不办理验收手续、拒不缴纳规费、拒不落实防治义务)行为的项目单位,按照属地管辖与级别管辖相结合的方式,依法严肃查处;对查处阻力大、干扰严重的典型案件,直接上报省水利厅查处。通过“回头看”检查活动,全省共复查项目283个,下发整改意见196份,补报水保方案78份,开展专项验收27项,补征规费1280.43万元,有力扩大、巩固了行动效果。
我省在专项行动中做了一定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与水利部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与先进省市还有不少差距。今后,我们要按照水利部的要求和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这次全国水保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先进省市的经验,切实加大水保执法力度,加强水保监督管理,努力控制人为水土流失现象发生,为维护我省良好的生态环境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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