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发言

重庆市水利局朱宪生局长发言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9-04-12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尊敬的陈雷部长,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重庆市的水土保持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自1989年重庆列入国家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区以来,我市深入贯彻水土保持基本国策,始终坚持沿城、沿库、沿江、沿路的“四沿”水土保持方略和规模化治理思路,全市累计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投资10.65亿元,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6926平方公里,治理区基本农田增加25%,土壤侵蚀量较治理前每年减少1700万吨,减沙率达69.5%,年人均增收350元左右,不仅减少了三峡库区泥沙淤积,减轻了面源污染,极大改善了重庆乃至三峡库区生态环境,而且明显提高了人口环境容量,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条件显著改善,形成了一大批特色经果林产业,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和增收致富作出了突出贡献。近年来,我市狠抓了六方面的水土保持工作:
一、科学规划,前期工作有序推进
    牢树“科学发展,规划先行”的理念,坚持“科学规划,突出重点,集中连片,规模发展,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原则,着力构建了以三峡库区水土保持规划为基础的水土保持规划体系。立足“加快”和“率先”,组织编制并上报了《三峡库区水土保持规划》,指导区县逐一编排了水保项目前期工作计划,加速推进了以全市4000平方公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为重点的44个水保项目的前期工作,一大批项目具备了开工条件。
二、明晰思路,规模防治成效明显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胆探索并明确了“四沿”水土保持战略思路,并与三峡水库长治久安相结合、与重庆森林工程建设相结合、与绿化美化城镇相结合、与改善生态环境相结合、与改善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相结合、与农民群众增收致富相结合,以市委、市政府主导的百万亩柑橘、百万亩花椒、百万亩中药材、百万亩花卉苗木等农业产业化项目为载体,规模化发展水保林、经果林和生态修复林。与此同时,坚持以小流域为单元综合治理,以整治坡耕地、划定生态自然修复区为重点,辅之以工程、生物措施,从山顶到坡脚形成了综合防治体系,累计治理小流域1093条,并大力开展了消落带综合整治,沿三峡库岸逐道修筑水保生态防线,为遏制水土流失发挥了重要作用。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森林重庆”的目标,不等不靠,以穿绕城镇的河流和重要水源地水库为重点,大力实施水系森林工程建设,计划用10年时间,建成水系绿化面积70万亩,力促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5%,初步建成库区绿化生态屏障。
三、创新机制,不断增强发展动力
    一是市对区县、区县对乡镇逐步推行了水保项目投入“竞标”机制,将党委政府重视程度、自筹资金落实、年度任务完成、公示制度执行以及前期工作情况等纳入“竞标”要件,真正体现“谁积极、支持谁”。二是按照“大干大支持,小干小支持,不干不支持”的原则,建立并实行了末位淘汰制,已将一个因工作推进缓慢的区县,取消了农发水保县资格。三是依托市和区县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开水保项目的建设内容、投资构成、建设工期、质量要求、行政和技术责任人、管理模式、举报电话等,实行工程开工前、竣工验收前和违规违纪查处“三公示”制度,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群众监督。四是对符合总体规划、前期工作成熟、自筹资金落实、具备开工条件的水保项目,鼓励区县不等不靠,在市里下达资金计划前,按照相关建设管理办法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提前实施。在竣工公示的基础上,对抽验合格项目优先给予补助。
四、多方筹资,建设资金保障有力
    为解决制约水保事业快速发展的资金瓶颈,我市在大力争取国家投入的基础上,多渠道筹措水保项目建设资金。一是整合水利、农综、发改、农委、国土和林业等部门的涉水资金,“打捆”用于水保项目建设,据不完全统计,2008年全市“打捆”用于水利水保项目的资金达1.1亿元。万盛区整合水利水保、发改、交通、国土等项目资金1140万元,建起了水保科技示范园和黑山猕猴桃水保园;北碚区2008年整合部门资金2.2亿元打造“生态北碚”。二是为弥补国家投入的不足,逐渐探索并广泛推行了“大户承包、业主开发,保水保土、群众增收”的个体租赁、股份合作和“公司+农户”等开发型治理模式,广泛筹集社会资金投入水保项目建设。合川区在治理古楼镇骑龙河小流域中,引进12个种植枇杷500亩以上的业主,产业规模1.4万亩,年产值达4800万元。永川区大潮沟小流域黄瓜山水保“长治”项目整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资金、乡镇资金和村社资金,打造了以黄花梨为主导产业的百里优质水果长廊,项目区年人均增收达5000元。三是通过积极争取,建立了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每年从已成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的水费、电费和矿产资源开发的总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专项用于水土保持防护和水土流失治理。
五、依法行政,水保预防监督再上台阶
    我市逐步完善了水土保持法规体系,相继颁布并施行了《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一系列地方配套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确保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与此同时,加强了队伍建设,全市共设立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机构39个,专职监督执法人员由80人增加至622人,形成了完整的市、区县、乡(镇)、村四级水土保持组织体系。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市累计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2179件,推动法院强制执行36件,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得到较好贯彻执行。
六、政府主导,组织领导不断加强
    市、区县政府分别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水土保持委员会,实行市、区县、镇(乡)、村的四级管理体制和市、区县水利部门分级负责的项目管理责任制,区县相关部门、项目所在镇乡相互联动、密切配合,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大力支持、全程监督的良好氛围已经形成。为调动区县积极性,市委、市政府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对区县党政班子“十一五”任期目标考核,由市政府督查室督促检查。
    各位领导、同志们,我市的水土保持工作与兄弟省市相比还有不少差距,水土流失面积仍达4万平方公里,占幅员面积的48.6%,防治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市将在水利部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国发3号文件和此次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助推“森林重庆”建设,实现“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的生态建设目标,为保护三峡工程这一国家水资源战略储备库,推进整个长江流域的长治久安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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