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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局于晓光局长发言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5-03-22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与时俱进  扎实工作
开创采矿业水土保持工作新局面
 
辽宁省水利厅
 
 
  辽宁是我国著名老工业基地,也是采矿大省,各类矿点在全省星罗棋布。采矿业的发展为我省和全国的经济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然而,长期以来,由于偏重经济效益,忽视生态环境保护,采矿业大规模、高强度的资源开发,弃土、弃石、弃渣的任意倾倒,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水土流失、水质污染、土地荒漠化程度加剧,局部地区生态环境恶化,严重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了全面贯彻水土保持法,保护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加快振兴老工业基地,2003年,我厅组织省、市、县水土保持机构、省水土保持研究所有关技术人员用近一年的时间,对全省采矿造成水土流失状况进行了全面调查,摸清了全省矿区水土流失状况及危害,了解了矿区水土流失特点,把握了矿区水土流失规律,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统筹安排,认真组织实施矿区水土流失调查工作
  开展矿区水土流失调查,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没有任何经验可循。为了减少工作的盲目性,我厅召集有关技术人员多次开会研究,对工作的开展进行了统筹安排,重点抓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典型调查,确定方案。首先,省厅委托辽宁省水土保持研究所进行典型调查。省水土保持研究所派出技术骨干,用近一个月的时间对全省不同类型区、不同矿种进行实地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针对采矿企业的类型、规模、地貌等情况制订了全省矿区水土流失调查的总体工作方案和技术大纲,用于指导全省矿区水土流失调查工作。二是筹集资金,配置仪器。我厅多方筹集资金。全省共筹集了近100万元资金用于矿区水土流失调查。全省80多个市、县(市、区)的水土保持机构配备了GPS、计算机等仪器设备。三是组织培训,统一标准。2003年7月,省厅将全省分辽东、辽中、辽西三片,组织了三期近1000人参加的矿区水土流失调查技术培训班。通过多媒体教学光盘,对参加人员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培训。四是组织实施,全面铺开。为了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省厅以正式文件向各市下发了《关于开展辽宁省矿区(场、点)水土流失调查的通知》,对组织领导、工作内容、完成时间提出了明确要求。全面铺开了矿区水土流失调查工作。五是核查验收,确保质量。调查数据全部上报后,为保证成果质量,又由省水土保持局与省水土保持研究所组成核查验收小组,抽调有关技术人员对各市调查资料采取典型抽查的方法进行复核验收。经过以上五个阶段的工作,省厅组织编制了典型矿点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矿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规划、形成了矿区水土流失调查报告、建立了矿区水土保持动态管理信息系统。
  二、矿区水土流失调查成果与分析
  (一)矿点分布及水土流失现状
  调查统计,我省的矿区水土流失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矿点数量多。全省矿点总数6881个。其中辽东地区2344个,辽中地区2293个,辽西地区2244个,分别占总数的34.1%、33.3%、 32.6%。矿点总数中金属矿点925个,占13.4%;非金属矿点4619个,占67.1%;煤矿1337个,占19.5%。二是私营企业、废弃矿点多,无证开采现象严重。矿点总数中私营企业4148个、废弃矿点1424个;无证开采达140个。三是水土流失面积大。全省因采矿直接损坏水土保持设施总面积89553.64hm2。其中辽东地区31547.73hm2,辽中地区36232.11hm2,辽西地区21773.8hm2,分别占总数的35.2%,40.5%,24.3%。水土流失影响面积为1117269hm2,占全省总土地面积的7.7%。四是侵蚀强度大。矿区水土流失绝大多数为强度级以上,平均侵蚀模数13161T/km2·a,是全省平均侵蚀模数4.6倍。强度级以上面积占全省总数的17.7%。因破坏强度大,区内多数岩石裸露,不具备植物生长条件,完全丧失了生产力,呈荒漠化,很难恢复治理。辽南的海城、大石桥、盖州、岫岩等县市,各地遍布大小矿点,原来是处处青山,现在到处是人为破坏的场面。难管、难治的荒凉景象随处可见。五是废弃物排放量多。全省矿区年排放固体废弃物总量13248.9万m3,累计排放固体废弃物总量304920.1万m3。这些废弃物堆积体立地条件恶劣,植物难以生存,水土流失严重。全省矿区年水土流失总量达1178.7万吨。六是风蚀面积大。全省矿区风蚀影响面积1053437hm2,是矿区直接损坏水土保持设施总面积的11.8倍。
  (二)矿区水土流失造成了严重的危害
  采矿业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产生了剧烈的水土流失。许多原本林木葱郁、百草丰茂的苍山翠岭,如今已变成光秃秃的石壁;原本碧波荡漾、鱼翔鸭戏的河川,如今已沦为浊流滚滚、了无生机的乱石滩;大量乱堆乱弃的废弃渣石,堆积成一座座荒凉的秃山,放眼望去,满目疮痍;一座座尾矿库,一遇风天,粉尘飞扬,遮天蔽日。矿山开采对环境破坏的程度日甚一日。其危害有以下几个特点:
  1、淤积河库,污染水质
  由于矿区地表植被遭到破坏,每逢降雨,很快形成径流,表层细颗粒物质随径流输移到下游沟谷河道,淤积河床、水库,缩短水库使用寿命,抬高河道洪水水位,增大洪水危害。更为严重的是,有些采矿废弃物中含有大量有毒、有害物质,输移到下游河道、水库后,造成水质污染,水资源利用价值降低甚至丧失。我省参窝水库是一座大型水库,担负辽阳、鞍山两市的城市生活供水及工业用水,因遭受严重污染,水源只能作为工业用水。
  2、粉尘飞扬,危害环境
  采矿造成的废弃物松散、碎屑物多,特别是尾矿,颗粒细小,多为粉尘状物质,表面又无任何覆盖物,一遇大风,粉尘飞扬,遮天蔽日,严重时,能见度不足10米。阜新市区街道早晨常常覆有一层黑色的粉煤灰,车辆驶过,黑尘扑面。本溪市溪湖区原本山清水秀,但如今却常常烟雾弥漫,尘沙漫天。鞍钢的柳西屯尾矿库,由于粉尘的危害,周围群众多次上访。
  3、滑坡、沉陷,危害财产
  由于露天采矿场和排岩场边坡陡峻,在外力作用下极易诱发滑坡等重力侵蚀,摧毁下游生活、生产设施。1998年,本钢歪头山铁矿排岩场发生滑坡,损毁农田近百亩,直接经济损失80万元,灾后重建投入近1000万元。
地下采矿场易产生沉陷,形成深达几米甚至上百米的沉陷坑,对基础设施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铁岭调兵山市,一农民在田间耕作,突发沉陷,导致尸骨无存;朝阳市北票矿区因采煤造成严重沉陷,面积达38.36km2,明显受损的居民19984户,58425人,住宅面积144.51万m2;受灾企事业、商业网点等616个,总建筑面积60.94万m2,受到破坏的道路18条,长9582m,受损自来水管线18508m,排水管线4842m,供电线路38454m,通讯线路13086m,市政公厕759座,农田847 hm2
  (三)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1、法制观念淡薄,有法不依
  有些矿山企业法人代表,法制观念淡薄,为了眼前的经济利益,往往置水土保持法于不顾,生产、建设过程中不依法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有的虽然编制了水土保持方案,但并不按批复的方案实施治理。
  2、行政干预,有法难依
  行政干预,是水土保持“有法难依”的一个重要原因。这次调查发现,有些县,财政收入的20%—40%来自采矿业,有的乡镇,采矿业生产总值占国民生产总值高达60%—80%。采矿是这些县、乡财政的支柱产业。在这些县、乡,水土保持执法人员履行职责时,当地政府领导往往出面干预,偏袒矿山企业。行政干预加剧了矿区的水土流失,助长了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的违法开发资源行为。
  3、政府部门,协调无力
  《水土保持法》规定,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应先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贯彻这一规定,要有发改委、国土资源、环保等部门的全力配合。调查中发现,有的采矿企业在没有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的情况下,已经开工建设,有的甚至无证开采、随意滥弃。现实工作中,水土保持部门多是单抢匹马的事后执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非常被动。
  4、人员不足,力量薄弱
  搞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需要有一支懂法律、业务过硬并且技术装备精良的执法队伍。调查表明,基层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人员严重不足。很多县、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人员仅有1-2人,且身兼数职,并有较大数量的自收自支人员。这样的队伍现状,面对管辖区的几百个矿点,在监督管护上,显然力不从心。加之缺少监督执法办案工具,极大地限制了监督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5、历史欠账多,治理任务大
  我省的矿山开采,经历了本世纪初帝国主义的疯狂掠夺和计划经济时期的粗放式开采,几十年、乃至上百年造成的环境破坏,一直未得到有效的治理,已形成一笔相当大的历史欠帐。现有企业根本无力承担全部治理费用,矿区水土流失的恢复治理任务异常艰巨。
  三、今后的工作思路与对策
  为了全面加强采矿业的水土保持工作,今后,我省要重点抓好以下两项:一项是: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法“谁破坏、谁治理”的规定,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避免重走“先破坏、后治理”的老路。另一项是:根据编制的《辽宁省矿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规划》,积极争取立项,对矿区已有的水土流失,实施大规模的治理。具体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筹备省政府办公会,规范采矿业的生产建设行为
  尽快促成省政府召开一次办公会。由水利、国土资源、发改委、财政、环保等部门参加,通报采矿业水土流失现状,研究制定下步的工作计划。目前,应重点解决以下几个问题:首先,审查通过我厅编制的《辽宁省矿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规划》,为今后实施大规模治理奠定科学依据;其次,对140家无证开采的小矿点立即停产整顿;第三,对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采矿点,依据《水土保持法》的有关规定,责令限期向水行政主管部门补报水土保持方案(由水利、发改委、国土资源、环保四家联合发文,方案的编报工作由四家联合监管督办,具体工作由省水利厅牵头);第四,加强政府职能部门的协作。进一步明确各级发改委、环保、国土资源、环保等部门的工作责任,加强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协作,切实做到生产建设项目“审查水土保持方案在前,其它审项在后,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在前,项目竣工验收投产在后”。对不按法律规定程序办事的主要责任人给予必要的处分。
  (二)统筹规划,科学治理
  尽快争取《辽宁省矿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规划》立项实施。对采矿业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大规模的治理。总的思路为:落实责任、分别实施;确定目标、分段实施。具体为:
  1、废弃矿点。全省现有的1424处废弃矿点,因业主无从查找,由省水利厅做出规划设计并报省政府批准,其综合治理的实施工作由项目所在地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工程竣工后,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2、正在生产的采矿点。凡是未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的采矿点,都要依据《水土保持法》的规定和省水利厅编制的《辽宁省矿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规划》的要求,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对其新造成的水土流失实施治理。水土保持设施竣工后,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实施后的水土保持设施进行全面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责令其重新治理。
  3、对已有的水土流失实施全面治理。我省矿区水土流失总面积89553.64hm2,规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6075.5hm2,占矿区水土流失总面积的96.1%。其综合治理工作,分三期实施。
第一期2005-2010年,为示范期。完成8个示范区治理,每年治理1152.58hm2,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915.47hm2,占规划治理总面积的7.7 %。
  第二期2011-2020年,每年治理5383.55 hm2,10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3835.49hm2,占规划治理总面积的60.1%。
  第三期2020-2030年,每年治理2532.42 hm2,10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5324.19 hm2,占规划治理总面积的28.3%。
  以上工程实施后,生物措施保存率达70%,各项措施发挥效益后,土壤侵蚀模数由13161T/km2·a降到2500T/km2·a以下。年均保水11136.09万m3,保土928.49万吨。
  (三)拓宽渠道,加大投入
  长期以来,矿山重采轻治,水土流失十分严重,矿区恢复治理所需资金数额巨大。因此,要全面启动矿区生态恢复建设,必须建立稳定的投资渠道,以加快我省矿区恢复治理速度和提高治理质量。鉴于实际情况,矿区水土流失治理投入可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1、废弃矿点。由于业主已无从查找,建议所需资金由国家和地方各承担一半。
  2、正在运行的矿山企业。其资金筹措分两种情况:一是已经造成水土流失的治理。由于辽宁矿山开采历史较长,多数企业都曾为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做出过较大的贡献,因此建议对这类矿山的治理投入由国家、地方、企业按4:3:3比例分摊。二是今后新增水土流失的治理,依据《水土保持法》 “谁破坏、谁治理”的规定,按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由各矿山企业自行治理。所需资金全部由矿山企业自筹解决。
  3、新建矿山企业。必须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法》的规定,切实落实水土保持方案的“三同时”制度,所需资金全部由矿山企业自行负担。
  (四) 加强基层监督执法队伍建设,强化监督管理。
  每县设2-4名专职监督执法人员。县级以上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机构应配备车辆、数码相机、摄像机、GPS等必需仪器设备。监督执法人员要定期、不定期检查辖区内各矿点水土保持情况,督促采矿行业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法》。
  四、几点体会
  水土保持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为了防治采矿业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我省开展矿区水土流失调查,是严格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法,振兴老工业基地,认真贯彻十六届三中全会制定的科学发展观的一次重要实践。这项工作的开展,将对加强全省矿区的水土保持工作起到重要作用。总结一年多的工作,我厅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加强了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
  这次调查,我省全面掌握了矿区的水土流失现状及危害,了解了矿区水土流失特点,对6881个矿点建立了详细的电子档案,对强化采矿业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将起到重要作用。
  (二)得到了采矿业业主、政府部门和政府的认可
  开展矿区水土流失调查,我厅遇到了许多意想不到的困难。调查工作刚开始时,多数业主都以为我们要收费,因而不提供有关资料;矿产资源管理部门以为我们要抢权,也高度戒备,不提供有关材料;财政部门也提出资金困难,难以支持;一些政府领导认为调查了就要管,管了企业经济效益就要受影响,进而各级财政的税收也要减少。面对这些困难,我厅一直坚定信念,积极宣传,多方沟通,反复汇报。最后,大家终于认识到:开展这项工作不是收费,也不是抢权,而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好事,是认真落实十六届三中全会科学发展观,振兴老工业基地的一重要举措。企业开始积极提供资料,矿产资源管理部门开始积极提供有关材料,政府领导也给予了高度重视。朝阳市政府专门发文,要求全市的600多个矿山企业都必须依法编报水土保持方案,认真落实防治责任和补偿义务;岫岩县政府请省水土保持局的有关技术人员帮助编制全县矿区水土流失防治规划;桓仁县的县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要求,没有审批同意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今后一律不予上报。
  (三)开拓创新,填补了水土保持工作的空白
  全面启动矿区水土流失调查工作,在我省的历史上还是一项空白。开展这项工作,一缺技术、二缺资金、三缺人员。面对这些困难,我厅多方筹集资金,认真组织、积极实施、努力工作,收集到了全面、系统的矿区水土流失资料,通过开拓创新,填补了这项工作的空白。
  (四)克服了困难,锻炼了队伍
  我省是采矿大省,要对数千计的矿点进行全面调查,各方面的困难可想而知。工作刚一提出,仅在水土保持系统内部就提出了很多疑问:工作怎么干?钱从哪出?我们是否有这个实力?甚至有人提出,进行一项这样庞大的工程,劳民又伤财,有必要吗?
面对这些疑问,我厅想尽办法,采取宣传、汇报、培训,多方筹集资金等项措施,克服了种种困难,终于高质量的完成了全部工作,出了成果、提高了认识、极好的锻炼了全省水土保持监督执法队伍,使队伍的素质有了极大的提高。
  我省的矿区水土流失调查工作,一直得到了部水保司领导的高度重视。2004年10月17日,司里在鞍山市组织召开了“辽宁省矿区水土流失调查报告暨综合治理规划论证会”。通过技术审查,与会专家一致认为:辽宁省矿区水土流失调查“是贯彻党的十六大提出的科学发展观的一次具体实践,是落实国务院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的重要举措施,对控制人为水土流失、恢复和改善生态环境、实现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调查和规划工作,组织严密,技术路线和方法正确,手段先进,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完整,成果和数据准确、可靠,为制定宏观政策和规划提供了科学依据”。
  我省矿区水土流失调查及综合治理规划的完成,对开展矿区水土保持工作而言,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要说过去的工作艰苦、任务重,今后,加强对采矿业的监督执法和开展立项后的综合防治工作,任务将更加艰巨。我厅将认真作好今后的每一项工作,为振兴老工业基 地再创新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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