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新铁路甘青公司副总经理周军介绍兰州至乌鲁木齐第二双线甘青段铁路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经验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7-03-2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坚持“三同时”原则 狠抓水土流失防治
努力实现铁路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兰新铁路甘青有限公司
兰新客专2010年开工建设,2014年开通运营,2016年通过水利部组织的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项目自立项以来,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按照“三同时”原则,统筹抓好措施落实,提高了综合防治效果。
一、抓教育、强理念,切实提升水土保持意识
一是强化水土保持是法定义务的理念。公司组织参建人员认真学习了《水保法》、《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坚定了“防治水土流失、维护良好环境是参建人员法定义务”的思想,明确了自己的法律责任和工作担当。在此基础上,按照工作程序总结形成了取、弃土(渣)场和大临设施依法合规的“六有”(有设计,有县级水保、规划、国土、林业、农牧等部门的许可)前置条件,在全线推开。二是强化水土保持是建设责任担当的理念。公司针对设计院水保方案设计和防治措施及概算计列专业分设的实际,组织设计单位按照水保方案加强各专业之间的协调和沟通,确保了水保方案和防治措施以及概算列入的一致性。同时聘请专业机构进行设计咨询,有效防止方案、措施、概算的“三张皮”现象。三是强化水土保持是企业发展需要的理念。在坚持对施工单位正面引导的同时,加强反面案例的剖析,用乱挖乱堆乱弃造成灾害和经济损失的典型案例进行教育,使施工单位认识到水保工作不仅是法律的规定、设计的要求,而且是自身安全发展的内在要求。
二、抓源头、强基础,不断深化防治措施设计
一是主动沟通,确保防治措施可行。按照取土弃渣与大临建设“符合政策法律规定、符合铁路建设实际、符合地方发展需要”的思路,协调两省发改、水保、国土、林业等部门及县、乡政府与设计单位进行现场办公,进一步核对水保方案确定的取、弃土(渣)场和大临设施选址的合规性、可行性,通过综合现场办公和重新核定取土来源、弃渣去向与大临选址。二是细化落实,确保防治措施可用。公司组织各专业设计人员与方案编制人员进行对接,逐一对照落实水保方案对各个防治分区的要求,再用方案检验设计,形成闭环;每月召开设计、咨询例会,及时会商解决施工单位实施水保措施中的问题。三是严格审核,确保防治措施可靠。由公司工程部做好技术措施合理性审核,安质部负责合规性审核。开工之初,组织参建各方逐工点核对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开展技术交底,使水保方案能够真正纳入到设计文件、细化到具体工点、落实到工程实体。
三、抓过程、强落实,同步实施水土保持措施
一是首件评估、全线推广。按照施工图,邀请市、县水保部门专家现场指导、示范教学,实施高陡边坡防护、弃渣场治理、取土场恢复工程,组织全线各参建单位现场观摩,形成了弃土(渣)场治理“科学选址、先拦后弃、随弃随整、平整恢复、截排(水)相宜、复垦绿化”的基本程序;取土场“截排结合、规范取土、永临结合、刷坡整平、草石互补、及时恢复”的基本作业程序,实现水土流失防治的标准化。二是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兰州至西宁段为黄土高原区,重点做好57处弃土(渣)场和高陡边坡的防治;西宁至张掖为祁连中高山区,突出抓好扰动范围的控制和24处弃土(渣)场工程治理、专业生态恢复;张掖至红柳河主要为沙漠戈壁区,重点加强了72处取土场的砾石覆盖、洒水结皮。三是限时定责、恢复生态。公司要求所有取、弃土(渣)场和临建设施,必须在使用完毕后的3个月内完成工程治理与场地整理,6个月内完成复垦或绿化,恢复水土保持功能和生态环境,并及时办理初验移交手续。
四、抓检查、强管理,认真履行水土保持责任
一是主动配合督查。我们将各级水保部门的督查作为学习防治技术、强化现场管理的契机,建立了良好的沟通互动机制。2010年至2016年,黄委和甘、青两省水保局每年对我们进行一次现场督查,对全线所有取、弃土(渣)场进行了集中会诊,帮助我们找准了问题症结、明确了整改方向。二是加强过程检查。我们将“进场抓位置不准,过程抓有标不行,后期抓安全不稳,最后抓有标不达”作为水保管理的“底线”,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到对施工、监理单位的信用评价和激励约束考核。在过程中,由公司约谈施工单位集团公司领导5次、责成派驻工作组督导6批次、暂扣3个单位验工计价款约1000余万元。三是企检共建督查。公司与兰铁检察分院签订了企检共建协议,将落实水保、环保法律法规,依法做好生态保护与恢复作为企检共建的重要内容,每半年开展一次法律宣传与现场督查。四是深化初验自查。严格按照水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投产的要求,将水土保持作为铁路开通运营的13个专业验收项目之一,在开通运营前组织开展静态、动态和初步验收,并邀请沿线各县(区)水保、国土、林业等部门“提前介入”,确保了水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