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政府县长马水清介绍水土保持工作经验模式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7-03-2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深化水土流失治理体制机制改革
着力打造长汀经验升级版
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政府
长汀地处福建西部,土地面积3099平方公里,总人口53万,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世界客家首府、著名的革命老区和红军长征出发地之一,曾经是我国南方红壤区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县份之一。经过几十年来坚持不懈的努力,生态建设取得显著成效,被誉为我国南方地区水土流失治理的一个典范,特别是2012年以来,通过项目带动,逐步形成了治理与发展共赢的良好局面。主要做法是:
一、多层化参与,破解治理主体单一问题。一是党政带头。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的县水土保持和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县、乡、村三级党政领导挂钩制度和县乡部门协同作战机制,将生态建设7个方面31项指标列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探索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二是部门联动。以县政府文件下达水土流失治理任务给水利、林业等相关部门,五年来水利部门完成48.07万亩,林业等部门完成20.6万亩,据2015年底卫星遥感调查,长汀水土流失率从2011年底的10.26%下降到2015年的8.52%,下降了1.74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三是群众参与。实行“谁治理、谁拥有”政策,通过组织引导、项目支持、资金扶持、技术服务、宣传示范等措施,培养承包治理农民大户69个,如“断臂牛人”退伍军人兰林金、造林大户林慕洪、蓝莓种植户黄闽伟等,一批水土流失治理草根英雄纷纷涌现。
二、多元化投入,破解治理资金不足难题。一是强化项目运作。2012年以来,积极谋划实施水土流失治理项目31个,向上争取资金3.1亿元,有效保障水土流失治理的持续性。二是主抓资金整合。按“用途不变、渠道不乱、捆绑使用、各记其功”的原则,县政府有效整合流域治理、林业生态建设、矿山整治等项目资金近14亿元向水土流失重点区域倾斜。三是引导社会参与。出台《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若干规定》、《推进水土流失治理企业化运作实施方案》等政策,鼓励吸引1.5亿元民间资本以承包、租赁、股份合作等方式参与水土流失治理。
三、科学化施策,破解亮点不够突出问题。一是分类指导。对高山远山人为活动较少的区域实施补植修复;对低山丘陵强烈水土流失区,采取草、灌、乔混交治理;对沿江两岸一重山进行林分改造;对汀江源头和县城周边植被较好的乡镇,重点打造水保生态清洁小流域和水土保持生态村。二是科技支撑。联合高校及科研院所,开展崩岗类型划分与经济型技术集成、生态高值农业符合模式示范等研究,《红壤丘陵区水土保持治理标准体系》7个基础标准和9个地方标准逐步成型,填补了我国南方红壤丘陵区水土保持标准的空白。
四、经济化治理,破解经济效益不高难题。一是实施开发治理。与百姓富有机结合,相继建立了一批油茶、无患子、蓝莓和金银花等特色产业基地,新植经果林8.7万亩,水土流失区群众每年人均增收1450元。二是发展生态农业。引导水土流失区群众发展大田经济、林下经济、花卉经济等生态产业,林下经济经营面积达160.51万亩,年产值23.46亿元。三是发展生态旅游产业。引导乡村充分利用水土流失治理成果发展生态旅游,重点打造汀江源头龙门风景区、策武南坑美丽乡村、河田水土保持科教园、三洲国家湿地公园等,年吸引休闲观光人数10万多人次。四是发展崩岗经济和循环经济。通过治理崩岗,新增经济林地291亩、养殖用地60亩;通过在养殖大户中建立沼气集中供应点,逐步优化水土流失区农村能源消费结构。
五、预防化保护,破解治理成果难巩固问题。一是建章立制。颁布《封山育林命令》,全县重点生态区域封山育林达210万亩;出台燃补政策,累计发放电补资金5136.65万元;出台《长汀县重点水土流失区生态公益林林木蓄积量增长激励机制考核办法》和《关于深化生态公益林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等制度,从源头上解决对植被的破坏。二是健全网络。组建专业护林队,形成了“县指导、乡统筹、村自治、民监督”的水保护林机制。并加大宣传和监督力度,严防火烧山,巩固治理成果。三是强化执法。对生产开发建设性项目全面实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开展防治落实情况专项执法检查,有效控制人为造成新的水土流失现象;创新生态司法庭前“三调查”、判前“三落实”、判后“三到位”“三三”工作机制,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
下一步,我县将认真贯彻落实此次全国水土保持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创新治理举措,努力打造“长汀经验”升级版,加快长汀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建设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